[閒聊] 世界上真的什麼人都有,居然這麼敢呀..

作者: pipiboygay (喜歡男人的男生)   2022-07-10 12:05:34
剛看到一個新聞,我個人覺得新聞中的人物的行為很扯,我真心佩服有人這麼敢
新聞是這個:
單身男接種疫苗陳屍家中!胞姊早3天過世 外甥女為遺產打「變更死亡時間」官司
https://www.appledaily.com.tw/local/20220710/19F2E09B68B8367D7A84F6ACF6
別人一定會覺得這是人家的權利呀,當然要爭取看看呀...
但是我說真的,我個人覺得要做這件事情,確實要很有"勇氣"
怎麼說??因為這個老人都陳屍家中,最後還是被鄰居發現
那代表什麼??表示新聞中的老人跟親戚早就沒有聯絡
就算老人有親屬晚輩,可是很明顯也沒有在關心或往來,不然怎麼會人死了都不知道??
但是倒是人死了之後,卻可以為了老人的遺產,不惜大費周章打官司
硬要爭取"變更死亡時間",那我就想問問看了
如果今天你常常或者每天有去關心那位獨居老人親屬,今天人什麼時候死
你不就會是第一個知道的人嗎??那又何必還要花錢去打那個官司呢??
那今天都沒有在關心或聯絡人家是獨居老人,人家死後
怎麼還有那個顏面會想要拿人家的財產呢?所以我才會說:真的很敢呀
不過我想大家一定覺得這情形很正常...
作者: thsyou9527 (sine)   2022-07-10 12:07:00
這件事情 放到十個人身上 可能九個人一樣 我想
作者: Olite13 ( Olite 3)   2022-07-10 12:10:00
一點都不覺得正常 很貪婪很噁心
作者: king123 (神秘人)   2022-07-10 12:16:00
黑道角頭都會給自己父母子女保險再派人弄成意外事故了
作者: Skette (繁華夜都市)   2022-07-10 12:25:00
人性
作者: fifi0828 (fifi)   2022-07-10 12:27:00
看來這個舅舅的遺產不少吧 如果都是負債你看有誰會去爭他的死亡時間
作者: alice0514 (萊茵)   2022-07-10 12:40:00
吃相難看欸 贊同你說的 都沒在關心的話爭什麼爭啊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22-07-10 12:52:00
不就交給法律認定,有什麼要臉不要臉問題,不行頂多敗訴而已
作者: XDdong (冬冬)   2022-07-10 13:40:00
人性
作者: diding (酸鹼中和)   2022-07-10 13:43:00
會做這種事的比你想的還多
作者: nuga (fight)   2022-07-10 16:43:00
那如果是你,你會願意舅舅的遺產直接充公變成國家的嗎?換個角度思考,政府的疫苗政策有可能失當、社會安全網不夠完善因此導致這名男子死亡,如果前述這些假設成立,代表政府無能要負上部分責任,那在他還有親戚晚輩的前提下,這個無能的政府卻又能合法取得他的遺產,這合理性好像也可以討論一下親族爭遺產的吃相或許難看,但好像也不算全無道理
作者: pipiboygay (喜歡男人的男生)   2022-07-10 16:58:00
問得好..錢當然越多越好.誰會嫌錢少?我也是呀..今天如
作者: sunstrider (逐日者)   2022-07-10 16:58:00
有爭執的時候讓法官去判決 很正常ㄅ
作者: lily08320 (可以吃飯了嗎)   2022-07-10 19:33:00
你反過來想,他的其中一位兄弟姊妹正好死亡對他來說是姐姐,對女兒來說是母親怎麼能證明這位外甥女不關心自己的舅舅,媽媽早三天死亡,女兒心裡難過,又在頭七,理論上是親戚朋友會主動來關心如果舅舅剛好五天前有傳訊息,怎麼證明家裡感情不好?而且說兄弟姊妹,代表其他的兄弟妹有分到遺產,那打官司的外甥女就可能是唯一沒分到遺產的其他親戚死媽又沒分到錢怎麼想都雙重打擊,也許舅舅跟外甥女平常感情就好才敢打這種官司啊 根本不知道實際情況如何一點細節都沒有建議不要隨便評判別人法院只要依據客觀事實判定死亡時間就夠了*漏了一句,母親生前有沒有生病需要照顧也不知道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22-07-10 19:49:00
先寫好遺囑就沒事了
作者: pipiboygay (喜歡男人的男生)   2022-07-10 20:00:00
可是新聞中都說了..老人平時都獨自居住..打疫苗猝逝也是鄰居發現...這些線索來看..沒感情來往的機會..我真的覺得比較高..要是有在關心的話..怎樣也不會等到要鄰居聞到惡臭才發現人已經死了...即使是在服喪期間而且真的有來往關心的話..老人要打疫苗..衛生署都說最好要注意打針後的情形...可是都沒人發現老人的情況呀我猜搞不好老人還是獨自去打針的..說真的...要是真的有在關心聯絡來往..實在不可能有人放到發出屍臭味才被鄰居發現..這真的比較合常理啦但是我也覺得..不關心人..只想要人家的錢..這也是很合乎人之常情..只是我覺得不太好看而已
作者: fifi0828 (fifi)   2022-07-10 20:08:00
單身無子女又不想死後財產充公 最好就是立遺囑 或者每年贈與給你愛的人 現在已提高到244萬免稅額了
作者: pipiboygay (喜歡男人的男生)   2022-07-10 20:12:00
以常理來說..要是關心一個人的話...怎樣情況都會記得何況今天他又是一個獨居老人..要是真有關心..就算服喪期間..還是可以打通電話或找人去看望一下呀..可見就是沒有來往..所以才會人死後多日都不知道我才不相信真有關心一個人..會連打通電話問的時間都沒要是稍微有點關心..打個電話發現異樣沒人接..再忙也會找人去看..怎麼可能放到人都臭了才被鄰居發現
作者: astrofluket6   2022-07-11 03:13:00
“狗咬人不是新聞 人咬狗才是” 給你參考
作者: yoyo830917   2022-07-11 06:15:00
有無感情往來又不是分遺產的必要條件腦子轉不過來真的笑死
作者: chiopin (......)   2022-07-11 09:01:00
讚同你看法 真的是吃相難看
作者: ll1117 (Linus)   2022-07-11 10:56:00
完全合情合理,但要求推定15日死亡就不是你說了算。另外沒這樣推定死亡認定?我覺得是不太合理,畢竟確實不是19號才死的,這個大家都能認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