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是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
有在租屋版po文,本來有轉錄至高雄版(我在高雄),但是因為忘了補高雄點被噓,所以
我就來這裡問大家的意見了QQ
因為即將成為北漂青年,在確定不繼續承租時,就馬上告知房東,租約至7/31。
房東在當天7/1就找好房仲,希望我能儘量配合房仲。隔天7/2房仲就來瞭解屋況,在未經
同意拍照。我當下以為是做屋況的記錄,剛才才發現房仲把那些照片,在未經同意之下,
刊登在租屋網站。
我看到我的私人物品就這樣刊登在租屋網站,其實十分不悅,但是我是第一次處理這種情
形。請問房仲這樣的行爲是正常的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