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ouvincent (我肥宅 我驕傲)
2021-12-27 01:53:40安啦
今天高雄一名酒駕直接撞殘一家四口
其中還直接導致一人死亡
市長陳其邁出來震怒說要嚴懲
真的是很嚴重
不過依照現行法律
警惕的作用不大
桃園有酒駕15次的 根本不怕......
想問一下現階段為何不修法
是有什麼貓膩嗎
官員只會震怒 震怒完大家忘了就當作沒發生了除非撞死蔡英文的兒子 不然永遠不會理你
作者:
yi24 (喔伊喔)
2021-12-27 03:31:00問題不在立委,而是在選民……xxx議題很重要的,不過是鄉民的自以為而已
作者:
jhct110 (brownandcony)
2021-12-27 04:31:00要修成怎樣?一律死刑嗎?那以後撞到人直接碾死棄屍還有機會不被抓到?一律重刑的影響好像都沒有人在思考?
作者:
preppie (Puti tai nobiu)
2021-12-27 06:18:00酒駕加重刑期已經好多次了!至於要變成死刑根本不可能,主要還是還看整個刑法裡面的刑責制度
作者: touchbird (新竹彭于晏) 2021-12-27 06:48:00
就罪刑不符啊 美國罰超重的
作者: Iemarah 2021-12-27 07:40:00
會罰到自己 很麻煩
作者:
realmd (90kg我不胖只是重)
2021-12-27 07:50:00你們畢竟是死忠的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21-12-27 08:56:00所以現在是重刑了麼?這種明明就很好避免的卻不去做不是蓄意的
作者:
preppie (Puti tai nobiu)
2021-12-27 09:21:00酒駕致死在整個刑法制度已經是重刑了,初犯致死3年以上10年以下,累犯5年以上或無期徒刑,傷害罪致死7年以上或無期,重傷害致死10年以上或無期,如果要把酒駕拉高到更重,那刑法裡面的其他罰則是否也要加重?否則酒駕刑責在整個刑法制度裡面根本不符合比例原則。如果酒駕致死改成死刑,拿棍棒打人致死只有10年以上或無期,不覺得很奇怪嗎?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21-12-27 09:31:00所以現在有跟那棍棒打死人一樣麼?你說的傷害跟重傷刑期不是都比酒駕高一下中間都忽略就跳上去耶
作者:
preppie (Puti tai nobiu)
2021-12-27 09:42:00教唆殺人5年以下,受他人委託殺人1年以上7年以下,過失殺人5年以下,這些都還比酒駕還低。如果要把酒駕拉高到跟重傷害一樣我也贊成,但相不相信即使這樣還是一堆人出來喊要唯一死刑?
跟不上時代的法匠請停止發表你的言論,你完全沒有在解決問題
作者:
kuoyu (^_^)
2021-12-27 10:24:00鄉民觀點:沒有血流成河就不夠。
作者:
cat0429 (momo)
2021-12-27 10:27:00我同意preppie的看法,法律的刑度之得嚴謹且符合比例原則,否則哪天有心人士隨便推個法條,就能定重罪。至於刑度本身對某類人就沒嚇阻作用,因為他們可能生活受影響的程度極小,又或者是人格違常。
作者:
gundom ( gundoom)
2021-12-27 12:06:00比例原則?那要不要考量一下酒駕發生的比例?
作者:
sdamel (=ˇ=)
2021-12-27 12:46:0041F讓人想到deepfake
作者:
namis77 (Hakuna Matata)
2021-12-27 13:17:00有酒駕過的 也沒在怕就是了
作者:
preppie (Puti tai nobiu)
2021-12-27 14:52:00酒駕致死要唯一死刑,那非法臨停、變換車道等各種不遵守交通規則造成的過失致死要不要也死刑?反正不看刑責的比例原則只看結果都是造成生命損失,而且過失致死的統計案件還比酒駕高出很多,但沒人在嗆臨停造成他人死亡要唯一死刑。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21-12-28 09:31:00
日本鄉下超偏僻沒有紅綠燈的路口 車子還是完全停下讓
作者:
naiveman (move on)
2021-12-28 11:47:00有人護航護到自己在說什麼都不知道了
很多法條早就落伍了,甚至罰鍰金額都沒有照物價調整,之前餿水油罰幾十萬?一堆每次聽到判決金額或刑責的結果都讓人瞠目結舌的誇張低像酒駕發生一次就應該直接吊銷駕照不然還要讓他以後犯酒駕致死的機會喔?
不用加重判決年份,加重不方便就好了啊。扣車、聽課、社區勞動時數...各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