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處分書上有受害人家地址?

作者: RODYMOMO (RODYMOMO)   2021-12-08 18:44:55
和朋友聊天,他告訴我因為他店內遭小偷已與被害人和解,前陣子收到了不起訴的處分書

結果判決書上竟然有朋友家的地址!?
(這是叫小偷偷他店內不夠可以去他家偷嗎?)
想問一下廣大的版友們這是正常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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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有詢問地檢署,地檢署僅回答他們依法辦理,流程上沒有問題….如果要申訴要寫訴
狀去….
這真的聽了我也是傻眼?原來台灣的個資法這麼不適用?竟然告訴對方他家地址?(好歹
也碼一下正確門牌之類的吧!?)
害的我朋友膽戰心驚的…深怕小偷會報復去他家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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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版友提醒,是處分書不是判決書QQ
作者: preppie (Puti tai nobiu)   2021-12-08 19:05:00
判決書本來就有原告被告的地址
作者: Sanish (o(‧"‧)o)   2021-12-08 19:05:00
是,雙方地址都有https://bit.ly/31IN4YJ
作者: emmaloa (Thank U ♥My Luv)   2021-12-08 19:26:00
有心要找人不難 跟 直接大拉拉秀給人找去報復 一樣嗎?也太可怕,被害人的人身保護呢?
作者: forevernew (台灣人)   2021-12-08 19:40:00
當然有了,所以不要輕易上法院;另外性侵、家暴的地址才會隱藏,只是日本曾經也有過恐怖情人案件,法院內部人員疏失,讓恐怖情人得知受害人地址,將其殺害
作者: DAEVA   2021-12-08 19:45:00
估狗了一下2016年有6個人就是被用判決書找到地址放火報復公布被害人地址也太白癡了吧
作者: yasasa (鄉民)   2021-12-08 20:17:00
天啊 誇張
作者: YOLULIN1985   2021-12-08 20:24:00
不用估狗,二樓就有貼了
作者: jennya (Jennya)   2021-12-08 20:31:00
這真的已經很久,不知道為什麼不修法改掉,真的很爛
作者: DAEVA   2021-12-08 20:45:00
沒有高官被燒死大概都不會修法
作者: sunmoonzhang (日月)   2021-12-08 21:40:00
地檢署的是處分書,不是判決書提告就是會知道兩造個資了,這也是一部分民眾不願提告的原因
作者: eva19452002 (^^)   2021-12-08 21:55:00
法盲會噴說被告有權知道被誰告,這樣才是公平正義
作者: ppptttqaz   2021-12-08 22:05:00
難怪館長要設安全屋 唉...受害者真的都提心吊膽
作者: yi24 (喔伊喔)   2021-12-08 22:30:00
個資問題只有鄉民關心而已啦,現實社會關心的人有多少?
作者: Mydadisgay (臨終)   2021-12-08 23:19:00
第一天認識台灣法律嗎?出過事死人都沒改了
作者: johnsnow   2021-12-09 00:29:00
不起訴處分書跟判決書不一樣好嗎
作者: rabbitcake (小麋鹿)   2021-12-09 00:49:00
這也太不安全了
作者: hank9201 (hank9201)   2021-12-09 03:00:00
這一值都有,幾年前就有鄉民戰過了啊
作者: zzz71084482 (HyperStar)   2021-12-09 10:27:00
四插貓就嗆過版友告人不是要贏是要拿你地址
作者: a85316 (No More Pain)   2021-12-09 11:56:00
真心沒必要給地址 什麼時候才能修法
作者: cool10528 (好芹)   2021-12-09 12:51:00
所以要多買房啊
作者: loik5517 (loik)   2021-12-09 16:01:00
小女是稱自己的女兒,要謙稱自己請用小女子、愚、不才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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