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覺得特別的心累,昨晚輾轉難眠,關於工作這件梳理自己的想法,不知是否有跟我
想法相近的人可以給予點回饋呢?
我仔細思考我工作的意義有二:
1. 工作中賺取的薪資意味這你的能力,而有能力的人才能得到最基本的尊重,不管那是
什麼。
2. 工作對於我最大的意義可能在於自我的彰顯,工作,換句話說就是你人生現在花很多
時間做的事,而這件事情自然也該代表你,你的風格,是你能被認識的很大部分。
但一直以來我都對工作這件事情很不滿意,我反省我在人格特質上總跟從事的工作產生了
很大的分離。
比如曾做過的工作如,銀行的工作,但我是一個叛逆愛冒險的人呀?教書的工作,但我是
一個討厭重複喜歡創新的人,其實都待遇不錯也算是別人覺得不錯的工作,但總覺得都不
能讓我覺得能夠做的很開心。
我仍很難想到有工作能夠代表我,被工作代表總是讓我全身感到不對勁,久了覺得身心都
開始腐朽。
其他人會有這個問題嗎?都怎麼解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