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這樣算性侵嗎?

作者: KDSKY (貓茶)   2021-11-23 16:19:02
噓 s8510785107: 不是啊,第一次見面,不送錢買禮物請吃飯,幹啥要給 11/22 14:13
→ s8510785107: 你插,當慈善手天使哦?幹重點是這男的最後落跑只出 11/22 14:13
→ s8510785107: 到開房費,兩人吃飯錢還要女方自己出,根本差勁。負11/22 14:13
→ s8510785107: 擔不起就說啊看兩人各出多少,玩尿遁失蹤是幾個意思d11/22 14:13
→ s8510785107: er? 11/22 14:13
  為什麼要送錢、買禮物請吃飯才能做?請問這跟性交易差在哪裡?這應該就是
所謂的物化吧?
另外吃飯、買衣服、逛街跟是否性侵是否為獨立事件,其實呢法官判案很多時
候也會看兩造雙方在做愛前後的互動判斷,畢竟除少數有開行房紀錄器的可以參照,
很多時候也只能依兩人事前事後的互動來判斷是否性侵。所以吃飯、買衣服、逛街跟
是否性侵很難說是各自獨立的事件。
※ 引述《Abbott821105 (Abbott)》之銘言:
: 剛剛看到一篇新聞
: 女子認為男性性侵她,但是底下很多留言認為不是這樣
: 各位女孩兒覺得呢
: 李姓男子日前和1名初次見面的女性到五星級飯店開房間,接著又去高檔酒店吃飯,李男
: 見女子一口氣點了2萬元豪華料理,還約李男晚點去百貨公司買1個上萬包包和1件7萬洋裝
: ,嚇得尿遁,沒想到卻遭女子控告性侵、詐欺,李男無奈承認實在做不下去,只用手指進
: 入,但絕無違反女子意願,台北地檢署最後以罪嫌不足為由不起訴。
: 據了解,本案提告女子聲稱從來沒有在工作,但對生活品質要求很高,到警局報案時,還
: 會嫌冷氣設備老舊,她指控李男不顧她的反對,在飯店用手指侵入她下體,涉嫌妨害性自
: 主,接著到文華東方酒店用餐時,李男又不告而別,害她得掏腰包付餐費,涉嫌詐欺。
: 李男解釋,當天是在朋友的double date餐會中,上首次認識這名女子,朋友努力搓合要
: 他帶女子去自由活動,所以2人先到信義區的五星級飯店,因李男承認當晚提不起勁兒,
: 最後只用手指伸入,但強調絕對兩情相悅。
: 李男表示,2人休息過後,女子說要去文華東方酒店吃飯,點了紅酒、餐點金額高達2萬元
: ,還邊吃邊說,已經在新光三越看好了1個1萬元的包包,也訂了1件7萬元的洋裝,希望李
: 男接著再陪他去買,李男自忖實在吃不消,選擇尿遁不告而別。
: 辦案人員再詢問女子,為何一頓飯要吃到2萬元,女子不以為然地表示「我平常就這樣的
: 」,由於餐點幾乎都是女子點的,又查無李男違反女子意願性侵的事證,最後檢察官綜合
: 相關跡證,全案偵查終結,給予李男不起訴處分。
作者: s8510785107 (赴京趕考)   2020-11-22 14:13:00
不是啊,第一次見面,不送錢買禮物請吃飯,幹啥要給你插,當慈善手天使哦?幹重點是這男的最後落跑只出到開房費,兩人吃飯錢還要女方自己出,根本差勁。負擔不起就說啊看兩人各出多少,玩尿遁失蹤是幾個意思der?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