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老人家勸「大聘66萬、小聘36萬」是基本!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21-11-15 09:03:17
這不是啥爆料或是D卡幻想文喔
我老婆他哥的前女友就是如此喔
談親事的時候提出底下三個條件:
1.聘金要100萬up
2.新房子要買在娘家桃園附近(他家住基隆)
3.女方婚後不工作
結婚條件如果可以這樣開
那我想就不會重男輕女了
大家都要生女兒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熱開水)   2021-11-15 09:24:00
第3點,看過有的人說婚後繼續工作,結果婚後直接辭職,各種的理由推託,就是吃定要給男方養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21-11-15 09:50:00
3 is ok. 1,2 is stupid.
作者: touchbird (新竹彭于晏)   2021-11-15 10:05:00
有些還有房子要登記女方 薪水要全部上繳 可憐哪台男
作者: LuciusMalfoy (魯休斯)   2021-11-15 10:16:00
幸好你老婆沒有提這些條件XD
作者: warchiefdodo (ming)   2021-11-15 10:27:00
所以就變前女友了不是嗎
作者: sirloin (Sir. Loin)   2021-11-15 12:25:00
交往時沒看出來怪誰
作者: OrcDaGG (Orc)   2021-11-15 14:32:00
等一下 交往時要怎麼看出親家會這樣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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