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中柱與否代表你這個人自我要求到哪
自我要求分為兩種
一種是干別人屁事的自我要求 例如作息規律、上進心、維持身材、內在修為 這種自我要求
是你只能拿來要求自己 不能拿來規範別人
另一種是法律壓根兒沒規定 但是你不要求自己 就會影響到別人 立中柱與否就是其中之一
喜歡立側柱的人很愛強調“如果空間足夠” 這句話根本自欺欺人 我就問你 雙北捷運站附
近機車公共停車位哪天足夠了?上班日你趕著去上班 別人不用上班嗎?
如果硬凹是政府不多設停車空間 那更不要臉 你個死機車族都買不起捷運站、鬧區附近的房
子了 還要求政府多買地讓你停車?!許多商場、百貨的機車停車場都不收費 讓你免費停機
車 在商言商 這種無法直接創造收益的土地 自然也不會讓你非常充裕地立側柱停機車 就有
一堆自我要求低落 用免費停車空間還要求人家“空間要足夠”的機車族 主張自己立側柱有
理 妨礙別人無罪
台灣地狹人稠是結構性因素 根本不可逆 你知道超跑停兩個車位和你機車立側柱妨礙別人差
在哪嗎?差在它車主是付兩個車位的錢停在那裡 而你免費使用別人的土地還要求“空間足
夠”
停機車堅持立側柱的人 多的是自我要求低落的低端垃圾 有本事你買進口休旅付兩個車位的
錢斜停阿 沒人會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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