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不會覺得有扶養義務是很奇怪的法律嗎

作者: vux (點點)   2021-08-07 09:26:10
你覺得奇怪 可以去找人修法
但更好的方式是利用它
就像前面人說的 主流民意和人類學都支持這樣做
生一個小孩 請他每個月上繳一萬
生十個小孩 扣掉一些特例 還有七八萬
生越多基本上可以保證你後半生富貴
如果有一個特別成材 他一定會給妳更多
在我看來 生小孩是一生最棒的投資理財了
※ 引述 《jamo》 之銘言:
: ※ 引述《TiredPony (彩虹小馬)》之銘言:
: : 先說我不是來抱怨我爸媽
: : 我愛他們 我未來有能力也想照顧他們
: : 只是覺得法律上在規範成年子女 對父母有扶養義務
: : 感到很奇怪
: : 當初又不是我自願被生下來的 養我到成年是你應該做的吧
: : 要不要養父母 不是應該要小孩決定嗎
: : 如果不要養父母 還要上法院舉證一堆父母沒有照顧自己
: : 或是自己沒能力照顧父母的證明
: : 感覺蠻奇怪的
: : 真的不想養 父母告你還一定要拿錢出來照顧他
: : 啊想不想生都是父母決定 要不要養也是父母決定
: : 這蠻奇怪的吧
: : 要是我要生小孩 就一定要抱著小孩未來不會養我的決心了
: : 感覺台灣法律跟社福上 很多還是以家庭為單位在運作
: : 像紓困補助好了 假如一個哥哥是醫生 妹妹失業
: : 平均下來 妹妹根本也拿不到錢 哥哥也不一定會給妹妹錢啊
: : 還有中低收入補助 都是以家庭戶口來計算
: : 可是很多人只是有血緣 不一定有來往 卻被綁在一起
: : 有時候也覺得蠻神奇的
: 法律是社會運作的底線,有強制力
: 所以是以大多數人的需求為準
:
: 以血統為主幹,家庭為單位運作是人類社會
: 自古以來維持運作上千年的制度
: 你覺得這個東西奇怪,你可以去反應給你們選區的立委修法
:
: 如果這個東西是主流民意,自然會有立委支持
: 然後就修法成功
: 做不到就代表了你的意見不是主流
:
: 當然還是有非主流硬幹成功的例子
: 前提你得當上立委過半全面執政的執政黨總統
: 那時你愛怎麼幹就怎麼幹
:
:
: : 為什麼結婚跟離婚 只要到戶政雙方簽字就好
: : 要斷絕血緣關係 卻要上法院搞一堆有的沒的三立大戲
: : 會覺得扶養義務是蠻奇怪的法律嗎??求解
: 沒甚麼好奇怪的,婚姻兩個人沒有血緣關係
: 說斷就斷,不信兩個人要是有小孩
: 離婚就沒那麼簡單了
: 財產分配/監護權/探視權 揮不完,有的談了
:
: 然後真要改掉扶養義務
: 我看繼承法條估計也要大修,
: 人死亡財產直接充公吧~顆顆
:
:
: 其實這個問題真要討論要從人類社會學開始講
: 沒有幾千字講不完,就省略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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