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鄭州大水,路人撿拾地上名酒,犯甚麼罪?

作者: MrTaxes (得粥加湯)   2021-07-24 11:47:10
看到八卦板再討論這件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eoQWboc78
就是有一間倉庫被水沖毀 很多庫存的名酒都散落在路上
水退之後 很多名眾撿拾這些散落一地的瓶裝酒
一位聲稱是倉庫主人的女士跪求大家不要撿
這些路人的行為當然在道德上是相當可議的
只是從法律層面來說 若依我國的刑法標準有構成犯罪嗎?
首先是竊盜
"刑法上竊盜罪係乘人不知,將他人支配下之物,移歸自己實力支配之下。"
這些撿拾酒瓶的路人並非乘人不知 而是光明正大把地上的酒撿走
再來是強盜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 至使不能抗拒
,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為強盜罪"
影片中也沒有這情況 酒瓶是因為水災而滾到路上 路人並無對老闆有何不法施力
可能是侵占嗎? 應該就是民法337吧
第 337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
持有之物者,處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侵占漂流物的處罰是相當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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