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雞排妹原本只是幫家裡賣雞排
因為外表某個部位特別有特色被網友和媒體吹捧
所以得到了不同的關注,邀約以及不同發展
可是關注怎麼來的,她必定就得用這種行銷滿足大眾
或許她可以演戲劇之類去用其他成就轉移這種焦點
但可能發展沒有說太好
可能偶爾行銷一下女權之類(我認為飛機杯很女權啦她又用不到是給她的受眾有機會自己解決的)
偶爾接受一些黃腔或她可以認同的肢體接觸
今天也不是和粉絲說東踏曲蜜
而是對同個工作上的人控訴,只是在法律上可能站不住腳。
這種發展的網紅是不是只要在其中一個階段說自己其實很不舒服。
她就不能繼續做下去了?
我認為一開始讓她紅的人最讓我感到噁心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