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rp1235 (不要偷抓我尾巴)》之銘言:
: 來回覆大家後續狀況啦
: 不過先說一下,這個狀況是幫閨蜜發文,所以大家的私信跟回覆
: 都是有讓閨蜜本人自己看完再回覆給大家的。
: ——
: 大家好,謝謝你們的留言,每一則我都有看
: 下午的時候也是跟朋友討論這件事之後覺得想在女版上面抒發一下心情
: 所以選擇的標題分類就是心情
: 後來下午刪文是因為另外堂系的姊姊覺得這些事情應該跟長輩再討論比較妥當
: 不是大家所猜的弟弟本人看到啦。
: 晚餐之後我+爸媽一起談了這個部分
: 其實也是算談得很深入也很崩潰....
: 確實就像板友們說的
: 爸媽確實說我太鑽牛角尖對於自己弟弟太計較
: 他們也表示自己不會重男輕女,也是今天討論才覺得這段時間忙於婚事跟房事
: 但是他們也考慮到我的感受,畢竟這個房子是我出社會以來自己打拼才買下的
: 過程就不詳述了,但是也希望把結果跟大家說明一下
: 確實,長輩會願意最大程度地幫助孩子,在能力範圍內。
: 現在談的結果是
: 1. 目前買房頭期款+裝修費用,爸媽負擔,後續房貸爸媽+弟弟負擔
: 等滿4年後房子買賣過戶給弟弟。
: 2. 爸媽幫弟弟另外去找租屋處,我的房子我自己處理/居住
: 這兩種處理方式看起來是現階段來說,妥善保護與照顧身為女兒的我最好的
: 但是事實上又覺得自己給家裡添了另一樁新麻煩(其他是指婚事等瑣碎事情)
: 針對以上兩個結果,版友們覺得哪種是比較妥當的呢?
呵呵,本來不想回。
你爸媽如果這麼明理,第一時間要動用你的房子,就會先徵詢你的意見。
現在是看你不爽了,怕你不願意,以退為進,用親情綁架,你看你是不是有負罪感了?
方案一,不知道哪裡照顧到女兒了?
方案一四年後過戶,四年後的房價要是再漲,這價差怎麼算?房子你看的,裝潢你搞的,最後只是拿回自己付出的錢,你獲得什麼?四年租屋再轉手賣出的這些價差在哪?
你買房子的時候,他們說過一句要幫你付錢嗎?
你看房子的眼光應該不錯,爸媽看過也喜歡,一下子就想順手牽走,要不要臉?
方案二
講的很好聽,你真的用方案二之後,他們保證不埋怨?以後不會冷言冷語?
如果我是你,我可能包個二十萬的紅包給弟弟,算是盡了姊姊一份心意。房子就說要自用,隔年搬出去,不要住在家裡惹人嫌,還要被酸「阿不是很需要那間房子,怎麼還住在家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