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放火這次的事件算是被陷害嗎?

作者: vava5566 (發發5566)   2020-10-28 17:38:17
當然是被設計
因為一般會簽到本票,至少男女必須是已婚的人,才會到簽本票這階段。
阿青青跟男友是結婚了嗎?沒有阿。沒有頂多就是劈腿,
激憤之下應該賞青青巴掌,也輪不到男生來簽本票阿。
這本就非常匪夷所思。哪有男女朋友劈腿,叫男生簽本票的阿,這應該就已經是慣犯
了吧。
放火因為這件事情,好幾天都沒法入睡,直播的時候整個都黑眼圈了。
放火去找青青,這是男人人之常情,青青那對奶,那甜美長相,哪個男人不想一親芳澤?
但如果放火知道青青有男友,還單獨去找人家借宿,那就算沒簽本票,本身也是欠打了。
代表又出一個羅志祥罷了,以放火的帥度跟羅志祥差不多,會想亂玩也是合理的,
許這次讓他軟屌一下,未來會收斂很多吧,因禍得福。
※ 引述《badjye911 (阿三)》之銘言:
: 小弟我
: 很好奇
: 在於青青是否跟陳男有在一起
: 如果青青是陳男的女友
: 照理說男生應該會生氣到打人
: 而他們沒有
: 所以我很好奇
: 接下來放火該如何在法律上取得優勢
: 還有這次事件到底是誰爆出去給媒體的
: 真的不太了解
: 以後還是不要隨便借住別人家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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