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國小學生暴力霸凌可以連老師一起告嗎?

作者: Dodoroiscute (再想想)   2020-10-27 00:04:01
※ 引述《MCZ20080517 (武士 )》之銘言:
: 我外甥 國小二年級
: 班上同學用頭猛撞他的頭三下
: 他說老師有看見也沒處理
: 我請我姐向老師反映這件事
: 老師說她沒看見
: 反而說了我外甥其他事情的不是
: 想模糊焦點
: 老師今天做了她所謂的調查,她說:
: 是我外甥上周在打飯時
: 熱心要幫對方盛飯
: 結果對方和其朋友耳語
: 被我外甥誤以為兩人商量要打他
: 我外甥耿耿於懷 時常跑到對方面前
: 說對方聽不懂的話
: 使對方懷恨在心 於是用頭撞他
: 今日處理方式竟然是要雙方互相道歉
: 再握手言和
: 請問 我外甥並沒罵他 只是講他聽不懂的話
: 他卻動粗 傷害我外甥的身體重要部位
: 我外甥受到的傷害大很多 竟然也要跟對方道歉
: 看來老師是想息事寧人 做施暴者的保護傘
: 下次若再遇到這種暴力霸凌
: 請問,是否能夠連老師一起告?
: 有什麼法律可以告那位老師?
我是想不到要告老師甚麼...
你外甥的傷害是老師造成的嗎?
另一個小孩撞你外甥的頭,是老師唆使的嗎?
你只聽信你外甥的說詞,這可以理解,但對另一個小孩公平嗎?
所謂"聽不懂的話"是甚麼話呢? 是髒話的諧音嗎?
你有向你外甥查證他到底講了甚麼嗎?
你外甥說以為對方商量要打他 還故意到對方面前說對方聽不懂的話
這段敘述合理嗎? 有點避重就輕喔
當然啦 打人是不對的
你可以直接跟那個打人的小孩說
"下次再打我外甥 小心我告你 連你爸爸媽媽一起告"
這樣比較有用
作者: MCZ20080517 (武士 )   2020-10-27 00:06:00
你那段認為我避重就輕的說詞 是我照搬老師傳的Line是老師的說詞喔老師傳給我姐,我請我姐傳給我看的我會再去問他 但是我認為大家都模糊焦點了 我問的是單就對方動手傷害的部份。
作者: songzhen ((#゚Д゚))   2020-10-27 00:14:00
老師的責任就只有通報 沒通報也是行政責任居多或民事你想告刑法就真的想太多誰打你你就告誰 就是這樣
作者: MCZ20080517 (武士 )   2020-10-27 00:17:00
瞭解了,終於有正視我的問題的回答了。
作者: songzhen ((#゚Д゚))   2020-10-27 00:19:00
查了一下 校方人員就算沒通報也頂多罰鍰最重記過而已
作者: MCZ20080517 (武士 )   2020-10-27 00:22:00
感謝!
作者: aikotoba (aikotoba)   2020-10-27 00:44:00
直接吉啊 反正事情鬧大看誰不好過
作者: amberyen (今天起多吃河蟹)   2020-10-27 00:53:00
其實原po原文真的很多奇怪的地方 例如一個國小二年級的小孩 被同學頭撞頭受傷 身為媽媽的原po姐姐居然「很久後才知道已無法驗傷」,那到底是傷的重還是沒受傷?質問老師也是這麼久以後才做的嗎?
作者: potcat1111 (TR55)   2020-10-27 01:05:00
可以吉 但會讓外甥直接變燙手山芋建議家長還是先搞清楚狀況吧
作者: cool10528 (好芹)   2020-10-27 02:42:00
根據作用力與反作用力,你外甥同時也有用頭撞對方
作者: JessyMessy (潔西卡卡)   2020-10-27 11:06:00
樓上理科性的解決問題了,但是這裡是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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