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CZ20080517 (武士 )》之銘言:
: 我外甥 國小二年級
: 班上同學用頭猛撞他的頭三下
: 他說老師有看見也沒處理
: 我請我姐向老師反映這件事
: 老師說她沒看見
: 反而說了我外甥其他事情的不是
: 想模糊焦點
: 老師今天做了她所謂的調查,她說:
: 是我外甥上周在打飯時
: 熱心要幫對方盛飯
: 結果對方和其朋友耳語
: 被我外甥誤以為兩人商量要打他
: 我外甥耿耿於懷 時常跑到對方面前
: 說對方聽不懂的話
: 使對方懷恨在心 於是用頭撞他
: 今日處理方式竟然是要雙方互相道歉
: 再握手言和
: 請問 我外甥並沒罵他 只是講他聽不懂的話
: 他卻動粗 傷害我外甥的身體重要部位
: 我外甥受到的傷害大很多 竟然也要跟對方道歉
: 看來老師是想息事寧人 做施暴者的保護傘
: 下次若再遇到這種暴力霸凌
: 請問,是否能夠連老師一起告?
: 有什麼法律可以告那位老師?
我是想不到要告老師甚麼...
你外甥的傷害是老師造成的嗎?
另一個小孩撞你外甥的頭,是老師唆使的嗎?
你只聽信你外甥的說詞,這可以理解,但對另一個小孩公平嗎?
所謂"聽不懂的話"是甚麼話呢? 是髒話的諧音嗎?
你有向你外甥查證他到底講了甚麼嗎?
你外甥說以為對方商量要打他 還故意到對方面前說對方聽不懂的話
這段敘述合理嗎? 有點避重就輕喔
當然啦 打人是不對的
你可以直接跟那個打人的小孩說
"下次再打我外甥 小心我告你 連你爸爸媽媽一起告"
這樣比較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