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發現朋友的粉紅色藥丸 吃了感覺很好

作者: azman1018z (冷漠的旁觀)   2020-10-14 15:21:28
※ 引述《neiltsang (楚留香雞排)》之銘言:
: 如題
: 我有一個跟我很好的朋友 他常常要吃一堆藥
: 去他家的時候看到 真的是琳瑯滿目 好像有一些是維他命 補充品之類的
: 跟他滿熟的 看到有一袋幾乎是多的藥片(粉紅色的)
: 我就有點好奇0.0 吃完之後 一整天心情感覺都還滿順
: 我才知道原來存在有這種神奇的東西 問他之後才知道那叫做讚安諾
: 讓我也想要去找醫生開這個藥來吃了
: 女孩兒也會吃一些幫助的藥嗎
有空的人可以幫忙去檢舉了
根據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2條第2項規定:「毒品依其成癮 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分為四
級,其品項如下:...... 四、第四級 阿普唑他及其相類製品
原PO吃的贊安諾就是屬於阿普唑他的藥品
第11條之1第1項、第2項規定:
「......第四級毒品......無正當理由,不得
擅自持有。」「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
五 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無正當理由不得持有施用,無處方籤=無正當理由
就這樣以上
附上判例
https://tinyurl.com/yyaydnuq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20-10-14 15:23:00
人家搞不好有處方箋,不要這樣,等下他跑到北車大廳瘋狂蹲下站起來蹲下站起來,怎麼辦?
作者: su4vu6   2020-10-14 15:24:00
說不定有處方籤阿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20-10-14 15:43:00
搞不好我們推文的人手一張處方箋啊(笑),安怎?!
作者: arnold3 (no)   2020-10-14 15:44:00
好了 去準備五十萬繳罰金
作者: su4vu6   2020-10-14 15:59:00
原來是再說推文 我還以為是在說他朋友
作者: wachau (常駐程式)   2020-10-14 16:05:00
原po是現在才知道有此藥 看來是沒此藥的處方籤 也未曾用過
作者: edith01 (8吋蛋糕)   2020-10-14 16:16:00
我比較想吃聰明藥,不是精神科給過動兒吃的哪種,可是有人說是假的,而且聽說不吃就變回來了
作者: meishan31 (邊緣人)   2020-10-14 16:25:00
你就吃了以後賺大錢再開發新藥
作者: erspicu (.)   2020-10-14 17:01:00
光從描述無從得知是不是引誘 若是原PO主動索取另外這種藥物吃了除了昏沉好睡外 並沒有啥HIGH或是心情好的任何效果...純屬唬爛比較多會管制 主因我猜不是啥具有娛樂效果 是怕拿去犯案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20-10-14 18:01:00
想吃聰明藥去喝超濃黑咖啡,效果8成像
作者: ppptttqaz   2020-10-14 18:39:00
有空發文沒空檢舉?
作者: Amandala (年年有今日)   2020-10-14 22:02:00
聰明藥可以考慮Lysine,大概有三成藥物效果
作者: hsiangyun (阿緹)   2020-10-15 14:36:00
你怎麼不檢舉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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