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姻親專法,防治霸凌連署中!

作者: vesia (歐帕)   2020-09-12 23:32:09
這根本漏洞專法啊,你是要整自己吧
※ 引述《rrum (i'm sorry.)》之銘言:
: ★「姻親專法」提案附議連結網址→
: https://reurl.cc/R1XZoZ
: (到連結頁面按下「我要附議」後,出現「已附議」的畫面,才是附議成功喔!)
: 【話語、行為部分】
: 1.姻親不得以話語、行為干涉婚姻當事人的婚姻內事務,舉凡「未來規劃、居住地、家務、
: 工作、日常作息、生活習慣、休閒喜好」皆在婚姻事務範圍內。
同樣的,你公婆規劃跟你老公同住,你也不能干涉
你公婆的日常作息是每天早晚到你家按門鈴,你也不能干涉
你公婆的休閒喜好是刷妳老公的卡,你也不能干涉噢!
: 2.姻親不得要求婚姻當事人執行任何非份內家事及勞動。
1.你先定義什麼叫做份內家事跟勞動
2.妳老公要求你做全部你做不做?
: 3.姻親不得以話語、行為干涉婚姻當事人對其小孩的日常教養過程。
如果夫妻很廢亂養小孩或不養小孩咧?
: 4.姻親不得以話語直接或間接貶低、嘲弄婚姻當事人及其家人。
告他啊
: 5.姻親不得以話語、行為干涉婚姻當事人及其小孩於任何時間點返回其原生家庭。
1.腳長在你身上
2.換成妳老公干涉,妳就全吞嗎
: 6.未事先告知婚姻當事人,禁止姻親擅入其共同居所或房間。
告他,或自己搬出去
若不幸沒錢搬只能賴老人家,就算他們在房間囤積資源回收物也不要干涉噢
: 7.未經婚姻當事人同意,禁止姻親擅自翻閱、拿取婚姻當事人私有物。
告他啦....
: 8.未經婚姻當事人同意,禁止姻親擅自決定婚姻當事人小孩的姓名命名。
1.拜託自己去報戶口
2.長輩要你的配偶去改名的話,你沒得發表意見
: →以上對當婚姻當事人個體缺乏尊重、忽視婚姻當事人對小家庭的自主權。
: 【傳統婚禮習俗部分】
: 9.姻親不得收取婚姻當事人的聘金、嫁妝等任何金錢、財物。
: →(現代婚姻的法律效力為公證,姻親無論哪一邊長輩收取任何金錢財物,皆無實際婚姻效
: 益;不但增加婚姻當事人困擾,同時增加姻親將婚姻當事人視為以財物交易買賣的「財產」
: 心態。)
姻親不能收,但當事人可以收的意思?
自己賣自己買就可以?
: 10.姻親不得要求婚姻當事人進行歧視婚姻當事人的傳統婚禮儀式。例:潑水、丟扇子、大
: 餅......。
通常會要求這個的不是姻親,是你爸媽
: 待增11.女方過世後喪禮應由娘家主持,並交返遺體遺物及死因確認
不要拿人家個案亂訂通則
難道你希望以後你的子孫跟娘家親戚子孫搶遺體就是了
欸不對啊,你娘家親戚子侄可能根本和你三十年沒見面不想管你耶
又如果你身價百億,你的娘家子孫就賺到了(你的孩子活該沒份噢)
其實這個少子化社會,以後有沒有人幫忙主持喪禮還很難說
自己多規劃一點養老本棺材本比較實在啦
婆家或岳家鴨霸,拜託不要結
結下去才發現爛,你可以離婚
不過我想最痛的應該是把自己眼睛裡的羅賴把拔出來吧
這姻親法裡面的配偶都空氣人嗎?
作者: arace88 (Arace)   2020-09-12 23:40:00
原原po在婚姻版開戰場,有興趣可以去看一下其神奇邏輯XD,但這麼瞎的東西,已經有五百多個人支持了www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0-09-12 23:41:00
沒啥 這種所謂的娘家人我見太多了 女人結婚 生小孩 什麼都沒用 從生到死到死後 包括小孩子 都是娘家的財產 奴隸自己不會想 還要求小孩子要照單全收孝道綁架 呵呵呵你要跟他講道理 就問你是不是你媽懷胎十月生的
作者: jason320 (Osaka)   2020-09-13 01:03:00
明明就是很好的連署 你問的問題多篇題滿無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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