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衛生福利部的資料:「過動症的盛行率在全球約有5%-12%、台灣本土研究則為5-7%。」
而美國的另一項研究更指出:「九○%符合過動症診斷的成人,從未接受過臨床診斷或治療。」
迷糊、健忘、容易分心、多話、人來瘋、時常弄丟物品、時常莫名受傷、購物狂、頻繁更換工作、重複外遇、多次一夜情、飲食疾患(厭食或暴食)、物質(酒精、尼古丁)濫用、酒駕撞死人、加入黑道幫派、群聚鬥毆、或是沒有預兆地自殺身亡,這些都是成人過動症所表現出來的症狀。可能正在讀這篇文章的你自己,或是同事、身邊親友就有這些外顯的現象。
他真的不是故意的!過動症真實存在,並不是他們在找藉口
過動症是一個真實存在的神經發展疾患
過動症是一個真實存在的神經發展疾患,而非是一種選擇。
過動特質與自閉症/亞斯特質一樣,屬於光譜/濃度型的神經發展疾患。
患者遺失物品、無法專心、或衝動行為並不是他們故意的。
根據《當你愛的人有成人過動症》一書——
「即使是過動症患者,也可能有不同程度的症狀和失能,從輕微到嚴重都有。所以,過動症不像懷孕,你要不就是懷孕了,要不就是沒有;
它像語言能力,一個人可能非常有語言天分,或是普普通通,或是有嚴重缺陷,甚至完全無法說話。」
過動症牽涉到大腦的執行功能困難
過動症症狀來自一套稱為執行功能(executive functions)的心智能力或腦部功能。
症狀有以下七點:
1. 自我覺察:無法察覺到自己現在正在做的行為脫序、或不符合社會規範。
2. 抑制與自我控制:無法節制酒精、尼古丁、毒品、網路的使用。
3. 工作記憶:同時被交代多項事務時,無法區分輕重緩急,並如實完成。
4. 時間管理:時常遲到、不出現、或是沒有時間觀念。
5. 情緒的自我控制:情緒起伏比起一般人劇烈,並會被情緒拉著走,無法專注完成眼前的工作。
6. 自我動機:找不到動機及目標。
7. 計畫與問題解決:在工作上無法規劃、並依循計畫做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