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送車禍米克斯犬就醫 餘款4萬元未付被告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0-08-19 19:05:19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20年8月19日
2.記者署名: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送車禍米克斯犬就醫 餘款4萬元未付被告詐欺
4.完整新聞內文:
34歲陳姓女子於去年12月28日凌晨,在路上發現一隻米克斯犬車禍受傷,好心帶牠到桃園
市桃園區一間動物醫院治療,先付了1萬元並留下姓名,醫院將狗兒治癒後,要求陳女領
回並付清剩餘的4萬1215元醫藥費,豈料陳女都未接電話,醫院因此控告陳女涉嫌詐欺,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出,陳女起初有支付1萬元,留下的個資皆為真實,難認有詐欺犯意
,醫院應改循民事途徑解決,偵結予以陳女不起訴處分。
這隻米克斯犬被取名為「烏龍茶」,陳女說,對於被控詐欺覺得很冤枉,她當時在路邊看
到狗兒被車撞傷,她趕緊送到附近動物醫院急救,也立刻支付1萬元醫藥費,醫院有說治
療還會有後續費用,她有跟醫院說如果救不起來就不要救了,並沒有一開始就打算不付醫
藥費。
檢方指出,陳女確實有先行支付1萬元醫藥費,狗兒的病歷卡、醫療同意書上所留的姓名
、身分證字號及電話都是正確的,可證明陳女並無提供假資料,以及一開始就無支付任何
款項的意圖,可能只是因經濟問題或其他因素無法立即償還積欠費用,難認有詐欺犯意,
醫院應循民事途徑解決,偵結予以陳女不起訴處分。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64857
6.心得:
看到這則新聞的感受十分複雜
一方面覺得這位姊姊很有愛心,把米克斯送到診所救治
但因為財務能力有限,只能出一萬塊救治
又不是她養的,做到這地步似乎也不能怪這姐姐
二方面又覺得獸醫診所也有權要醫藥費
畢竟人家是開門做生意,不是做慈善事業
救這隻狗花了五萬,但客人只付一萬
那診所活該虧四萬嗎?
似乎也不該是這樣
那麼這位陳姓女子跟追討欠款的診所
請問大家支持哪一邊?
作者: rebornMAI (rebornMAI)   2020-08-19 19:07:00
有承諾還不接電話啊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0-08-19 19:08:00
她意思就是在一萬塊範圍內救治吧?
作者: wcpsgb (wcps9920)   2020-08-19 19:09:00
好心很好,但超過能力範圍就不好了。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0-08-19 19:10:00
這還蠻困擾
作者: judas666 (judas)   2020-08-19 19:10:00
當動物醫院是????慈善單位??
作者: rrosymoon (夏雨)   2020-08-19 19:11:00
豈料陳女都未接電話 <== 只打一次電話 打很多次電話?沒事 沒看清楚有"都"字 那就是打很多次都沒接認同2樓的說法 她指的應該是一萬塊救不起來就不要救了
作者: rebornMAI (rebornMAI)   2020-08-19 19:19:00
這句話有點取巧 不救怎麼知道救不救得起來??
作者: antibody27 (跟我內人握握手吧)   2020-08-19 19:43:00
幹咧想做慈善還要佔人便宜喔、阿不就功德都算你的
作者: heat0204 (heat)   2020-08-19 20:03:00
獸醫院很貴的 肯付一萬 算有心了
作者: ookiniSN9 (歐歐kini)   2020-08-19 20:06:00
為什麼要說人家想佔便宜 不就說了救不起來就算了 1萬很多欸 又不是自己的狗==正常也只會幫忙移去路邊而已啦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20-08-19 20:14:00
陳女問題多一點點吧陳應該講清楚只願付一萬 就沒什麼爭議了唉 算檢座人不錯 別以刑逼民了
作者: rebornMAI (rebornMAI)   2020-08-19 20:25:00
我好奇說 如果付五萬 原主人來尋狗 可以要他拿五萬贖嗎
作者: lunanightcat (竹子)   2020-08-19 20:45:00
詐你妹啦,浪費社會資源
作者: thsyou9527 (sine)   2020-08-19 21:03:00
誰不知道動物醫療很貴 不都說一萬元預算了嗎
作者: yolun0408 (靠左走)   2020-08-19 21:12:00
都說一萬內救不活就不要救了,這獸醫坑人嗎?
作者: kobe8bryant (kobe)   2020-08-19 21:19:00
那種醫院都很坑的
作者: GAGA1 (嘎嘎)   2020-08-19 21:36:00
都說一萬內救不活就不要救了,不覺得陳女有錯一萬她也付了 仁至義盡了吧! 獸醫院到底有沒聽到一萬內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20-08-19 21:53:00
所以那隻狗後來怎麼樣了?
作者: vegyvonne (草莓餡o'_'o)   2020-08-19 22:08:00
覺得要看當時狗狗傷多重才能評斷那句話的合理性欸
作者: Mozai (末仔)   2020-08-19 23:16:00
救不活跟死不了跟治好是有差別的,狗如果死不了難道要放著給他苟延殘喘?只願意付一萬也要來帶狗走啊,不然醫院要放他在那裡自生自滅?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0-08-20 00:30:00
同Mozai。不是前面有付一萬就可以把狗丟包給動物醫院好嗎……
作者: lordguyboy (懶洋洋)   2020-08-20 05:17:00
10000很多了 獸醫院不是慈善單位 可以自己判斷阿
作者: RINPE (RIN)   2020-08-20 06:53:00
最好啦 不收等等被上網公審 獸醫有夠倒霉的
作者: leinru (天階夜色涼如水)   2020-08-20 08:32:00
沒錢就不要救要救就把錢還清
作者: lebo469 (對世界微笑)   2020-08-20 09:02:00
花別人錢做愛心好棒棒
作者: tqaz (tqaz)   2020-08-20 11:58:00
沒能力就不要救,自然界會淘汰
作者: wanters (Reset)   2020-08-20 19:15:00
只是刑事的"詐欺"不起訴而已,因無法證明她想詐欺。但還有民事要打,期約已經成立欠的錢還是要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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