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我這樣會太過份嗎?金錢

作者: SIMMOS (小豬)   2020-08-07 14:15:56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請大家給點意見,雖然沒一定答案,但還是想知道
就是我和我弟弟(30歲),因為工作關係,我長期在別縣市已經五年了
爸爸4年前走了之後,留了一棟房子(價值2千萬元/無房貸)和現金800萬元,我全部都留給媽

因為按照民法繼承,我也是有權利的,但我全都放棄,弟弟觀念說這些要全給媽媽
媽媽則在二年前在我不知道下,把房子登記在弟弟名下
要是媽媽走了,才能換作子女來分(傳統想法)
弟弟和媽媽住,媽媽70歲,平時都是弟弟照顧,所以我也沒計較太多
說白話點,這些錢現在所有名目都在弟弟名下,請問我如果要去要求房子和弟弟一起登記
現金也讓我保管1成,這樣會太過份嗎?
但媽媽覺得這樣不妥,因為房子都給弟弟了,我沒權利要求這樣.
我每個月還是給1萬元孝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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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IMMOS (39.9.99.151 臺灣), 08/07/2020 14:19:49
作者: vesia (歐帕)   2020-08-07 14:21:00
如果媽媽都是弟弟在照顧,換作是我,我不會要求同住照顧比出錢的難度高多了
作者: alices0924 (誤入仙境)   2020-08-07 14:24:00
當初選擇都留給媽媽 那就不要再想了吧 媽媽有權把她有
作者: vesia (歐帕)   2020-08-07 14:25:00
現金的部分,只要帳目清楚即可(媽媽的醫療及安養費)
作者: alices0924 (誤入仙境)   2020-08-07 14:25:00
的東西贈與她想送的對象 你干涉反而很奇怪
作者: crea0520 (十年之前...)   2020-08-07 14:26:00
你之前已經選放棄,現在要來要回去一部分,感覺有點難..
作者: alices0924 (誤入仙境)   2020-08-07 14:26:00
其實媽媽有800萬養老應該是夠了 你也要考慮到自己的狀況 孝順不是用金錢可以取代的 多陪陪你媽可能比給錢好
作者: a27588679 (飛雲)   2020-08-07 14:32:00
一開始放棄就是錯的了= =你要房子跟弟弟一起登記,問弟弟就好不用問媽媽
作者: LiveInNow (活在當下)   2020-08-07 14:33:00
繞來繞去在說什麼 自己放棄 又說不計較 最後要分一份
作者: ktcw (小歐)   2020-08-07 14:33:00
關鍵字: 你放棄 媽媽平常都是弟弟照顧
作者: a27588679 (飛雲)   2020-08-07 14:33:00
房子都在弟弟名下了,問媽媽幹麻?
作者: vesia (歐帕)   2020-08-07 14:34:00
如果要求房屋登記,相關稅務問題你要一併考量不是只有掛個名而已,你自己有成本要出
作者: apreel (Green娘)   2020-08-07 14:51:00
妳當初自己放棄…媽媽繼承後要給弟弟是她的自由了 我懂妳覺得很不公平 但父母偏心我們沒辦法
作者: a2396494 (xihuan7814)   2020-08-07 15:14:00
我是覺得你媽你平時沒照顧就別
作者: World888 (世界叭叭叭)   2020-08-07 15:28:00
覺得還好 每個月一萬沒在台北沒大病說不定還有剩房子原本也是爸爸的 現金分一成登記一半覺得蠻還好的但法律上媽媽想把登記在他名下財產轉移給誰是她的自由
作者: meishan31 (邊緣人)   2020-08-07 15:31:00
放棄繼承就什麼都沒了,你只能跟弟弟談,看他要不要給
作者: guessclaire (熊就變成獅子了)   2020-08-07 15:34:00
妳之前就放棄了在加上也都是弟弟在照顧媽媽 媽媽要給誰也是她的事就算妳一個月給一萬的孝親費 也是妳對媽媽的孝心
作者: rHuang (Rebecca)   2020-08-07 16:09:00
誰付出多誰拿啊?這不是理所當然嗎?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20-08-07 16:53:00
房子已經在你弟那邊了你媽理論上也沒權力管
作者: RuinAngel (左)   2020-08-07 16:59:00
不是過不過分的問題是令弟願不願意理妳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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