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請大家給點意見,雖然沒一定答案,但還是想知道
就是我和我弟弟(30歲),因為工作關係,我長期在別縣市已經五年了
爸爸4年前走了之後,留了一棟房子(價值2千萬元/無房貸)和現金800萬元,我全部都留給媽
媽
因為按照民法繼承,我也是有權利的,但我全都放棄,弟弟觀念說這些要全給媽媽
媽媽則在二年前在我不知道下,把房子登記在弟弟名下
要是媽媽走了,才能換作子女來分(傳統想法)
弟弟和媽媽住,媽媽70歲,平時都是弟弟照顧,所以我也沒計較太多
說白話點,這些錢現在所有名目都在弟弟名下,請問我如果要去要求房子和弟弟一起登記
現金也讓我保管1成,這樣會太過份嗎?
但媽媽覺得這樣不妥,因為房子都給弟弟了,我沒權利要求這樣.
我每個月還是給1萬元孝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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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IMMOS (39.9.99.151 臺灣), 08/07/2020 14: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