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王奕凱證實:廖泰翔和張語珊聯手陷害林女

作者: goodid520 (輔導科長:花姐)   2020-07-09 19:57:02
哎呀我跟妳們說啦
這種事情就是正常的
稍微有點頭腦的人、有權力的人 做事方法都這樣
林女自殺 只能說她蠢˙她笨!
妄想一個不知道甚麼野雞夜校也要勾搭廖執行長
你各位如果是廖執行長 年紀輕輕就是個北區長照中心的大執行長
學經歷還是各大學都要搶的聘用學者講師
和各校的物治 復健都有影響關係
這叫甚麼 這叫權力啊
接著有個台中的小女生 孤苦無依長的一副好面孔剛好來到公司
一個成功的男人看到能不起勃嗎?
一般搞出這種事情的新聞之後
稍微有點良心教育背景家庭長大的老婆早就發文說沒辦法和這種面孔的人一起生活著
但看官你有看到他老婆元配這樣表示嗎?
沒有嘛 反而是老公想做甚麼全力支持 這就是""錢的魅力"" !!
錢帶來穩定 帶來保證 權力帶來豐厚背景 教會、教友帶來人脈處事方法
這種事你會覺得只有一件嗎 這麼優秀的奧蘭叫 會只找個鄉下野雞妹的洞鑽?
連老婆都安撫這麼好 其他的就是手段好,都好處理了
就這個
林女
不知道好歹
人家是CEO 手握多少人的工作飯碗
動則一句話就可以弄死傻呼呼剛出社會的小王八蛋畢業生
雖然不知道他是不是外省人拉
不過他做事不留餘地的手段
基本上和台語的做人劉一線 日後好相見相差甚遠
甚至可以說背道而馳
很像是隨心所欲的控制者
TED不是說PUA控制方法可以讓你控制伴侶後更上層樓
從這幾點都可以看到PUA的味道 應該是有研究過
上一個對岸新聞弄死一個北大女畢業生的 也是PUA愛好
他家還是山東大族銀行行長之流的子弟
這點從新聞裡面敘說的糾紛都可以印證 連他老婆都被控制的服貼 指哪打哪
林女錯就錯在
不肯成為執行長澳覽叫長期的取暖地 一個夜校學店妹
廖長官說愛妳 想妳 妳還跟著別的男人溝勾搭搭
這像話嗎 像話嗎 長官從小幽默橫生 話語如珠 取樂老人家豪輕鬆信手拈來
一個小野花 能逃得過大佛五指山
那就先弄死妳 愛妳愛到弄死妳 讓妳知道整個醫療長照都是我的人
甚至你他媽去老家 插眼投資飲料店也行
仿上流讀書人的做事發法就是 一切依法來
妳野雞妹 想逃 還躲進衛生局
難道不知道醫療業上上下下都是執行長家的人脈
發文提醒一下 衛生局的長官新進女員工 亂搞人夫 之前還有前科
這正不正常 合不合法 ? 當然合法啊
有沒有社會正義? 肯定有啊 這女的搞人夫ㄝ 那人夫家裏的老婆怎辦?!
接下來就是週刊爆料嘛
正常鄉下父母得知女兒搞到人夫 還上新聞
會去找人夫查嘛? 不會嘛
一定先把女兒叫回家 教訓一頓 然後過年跟親戚說 這女的就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不懂事 腳踏實地嫁個人不就好了
這就是PUA控制的精華 先讓這個女生心理崩潰 要怎麼崩潰
當然就是用社會公益的手段 合法的手段啊 一切都是善良風俗
執行長很懂大家不懂所以幫忙解說
能用的這麼爐火純青小哥我還是第一次在新聞看到 !
簡單一句
就這女的愛舔上層社會執行長的奧蘭叫 後面才會這麼多故事 END
浪費太多社會資源了 大家繼續關心1450 和柯份吧 還有新北隨機殺人
執行長的wiki 過幾天就會被律師清除 這種抹黑人有爭議的版面不容許存在
※ 引述《pipiboygay (喜歡男人的男生)》之銘言:
: 王奕凱 https://pse.is/S7HET
: https://reurl.cc/NjeQ4x 林女墜樓案的維基百科
: 真是蠻震驚的,看到王奕凱把林女墜樓案整件事情,從檢方偵查、林女的簡訊通訊紀錄等
: 將所有過程的來龍去脈釐清,然後從頭至尾說明清楚
: 讓人看了對廖泰翔、張語珊這對夫妻的可怕、兇殘的手段,感到不寒而慄。
: 本來我也是霧裡看花,搞不清楚風向
: 但是當我看到說林女在去年離職、也斷開廖泰翔之後,廖泰翔一直努力想要挽回林女
: 可是林女都不再與之聯絡,我想可能就是因為這樣,廖泰翔知道已經無法挽回
: 也不願意看林女愛上別人,所以內心開始產生了恨意想要將她的人生毀滅
: 而廖泰翔的老婆張語珊即使確定林女離開後,但自己老公的人和心都沒有回到她身邊
: 但是很明顯的,她不會檢討是他們自己夫妻之間的問題,也不會怪老公的不忠
: 張語珊則是怨恨林女這個人的存在,認為是林女的存在,讓她婚姻無法獲得幸福
: 張語珊對林女的恨意必然也未曾消減,不然不會持續派徵信社去跟拍她陷害她
: 就這樣夫妻兩人各懷著對林女不同的恨意,卻能聯手一起做出要毀滅林女的事情
: 廖泰翔因為得不到林女,也不願意見她幸福,所以想摧毀她
: 張語珊則是因為無法挽回與老公的感情,將恨意怪罪在林女身上,要她失業、要她死
: 可憐的林女,即使最後人都死了,這對夫妻仍不放過她,要將她最後的名聲給踐踏盡。
: 這對夫妻不是從事復健和長照方面的工作嗎?
: 這樣的人不是很有愛心和正直的嗎??又怎麼會做出這麼兇殘陷害人的事情呢??
作者: johanzhou (johan)   2020-07-09 20:00:00
ok
作者: IDfor2010 (116)   2020-07-09 20:04:00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20-07-09 20:07:00
死者相對於控訴妨害家庭的告訴人有魅力許多許多許多倍
作者: raune (raune)   2020-07-09 20:10:00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20-07-09 20:11:00
死者相對於控訴妨害家庭的告訴人不像落水狗許多許多許多倍告訴人臉書只更新到2018年 死者臉書時時更新生活多采多姿
作者: sukyfish (懶人魚)   2020-07-09 20:32:00
看到扯外省人這篇就不是很想看了,即便我偏死者立場,還是覺得你通篇腦補
作者: ffreakk   2020-07-09 20:58:00
通篇噁心言論 水準低下到不可思議
作者: inon (inon)   2020-07-09 21:00:00
小哥??
作者: ROLA123132 (Rola)   2020-07-09 21:07:00
end
作者: sun10814 (starlandmark)   2020-07-10 02:44:00
覺得有道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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