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jn123g ()》之銘言:
: 租房子有遇到燈泡壞掉
: 自己和朋友的經驗是套房房東會換
: 但一般住家類型或是店面承租 房東好像就不管
: 認為那是房客自己的事
: 想問這是要在入住簽約的前講好
: 還是該怎麼去協商呢?
店面承租我不確定,有盈利性質
但套房或是住家倒是有一點心得分享
有法界高手再幫忙補充
是說數年前跟朋友租了一間家庭式的
大門門鎖壞掉,鑰匙卡死在裡面
當下房東說願意換而且不用賠償費用
但最後退租的時候又反悔,說你把上面的鎖弄壞我不返還押金
朋友A他媽超火大,說一來你說不用修下面還有鎖,二來你換一個鎖是要四萬?
超火大直接槓上房東還繼存證信函要開吉
後來朋友去翻民法租賃篇
上面好像有提到這種自然損壞的東西房東要付修復責任
不是由房客來負擔費用
概念上應該是說水電馬桶燈泡門鎖這種長期使用會在什麼時候損害沒人知道
房東無法舉證是房客蓄意破壞的話應當負責任更換維修
這件事後來上調解庭,房東堅持不願意推押金,原因是要賠償損害門鎖
即使調停法官(應該是法官吧?)一直聲明你換鎖就可以解決要求四萬不合理
房東還是一直堅持,後來就上了民事一審
最後法官判房東應全數返還押金,我們無義務負擔鎖的賠償
回到原文,那個燈泡如果房東無法舉證你是蓄意破壞
那它的懷損本當時自然耗損進程
更換的責任應該是在房東身上
一般常見的處理是問房東有沒有偏好那一牌的燈泡
買之前拍張照片跟她確認之後從下一期租金扣除
我自己比較龜毛,我連壞掉的那個燈泡都會用新燈泡的盒子裝起來
有的人真的會因為你沒歸還原壞損物就硬要扯歸還房子非原始狀態
然後扣你押金(但這種人相對少很多)
以上一點經歷跟大家分享
希望大家租屋順利不要遇到太多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