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物品或勞力換取金錢在如今已是再平常不過的事了:
有人有需求, 有人能夠供給所需, 當價錢談好後, 交易也就達成了。
然而當這個可轉讓的物品牽涉到身體的部位或身體的服務後, 可能就變得有爭議性。
例如, 賣淫, 幫別人的小孩哺乳, 代理孕母, 賣頭髮, 賣器官。
為身體的部位或身體的服務付費很難用一般語彙去討論,
因為我們似乎沒有明確的界線去區分哪些商品或服務是牽涉到身體, 哪些不是。
在某個意義下, 我們好像可以很合理的說,
幾乎所有有償的僱用都牽涉到使用某人的身體來為其他人效勞。例如, 僱用工人來舖路,
是買下工人的勞力來讓其他人享受交通便利。
關於代理孕母、器官捐贈衍生的費用、買賣器官, 每個國家的規定都不太一樣,
但幾乎世界上所有國家, 除了伊郎, 都禁止器官販賣。
為什麼有些對人體的使用是可接受的, 有些卻不能呢? 這些相關法規的制定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