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這件事誰對誰錯?手足糾紛

作者: hueekaur (hueekaur)   2019-12-28 00:57:43
好奇問一句?
若一開始你不借你妹這張卡, 她是否也會爆走?
我們家姊妹可以互出對方甚至對方小家庭的家聚餐費小孩旅費學費的,但個人物品小至衣物包包,大至信用卡或學生軍公教身份可以辦的3C購機都不會借。
為什麼? 因為我們家認為,只要是屬於個人的東西,每個人使用習慣和認知也不大相同,你當成珍寶的香奈兒他看到你放在家供著, 打個電話通知你一聲就揹去旅行說你又沒再用,光聽了也會很不爽吧。
得用特殊身份去辦的一定也限本人,拋開大家都知的不可盜用他人身份, 光是你幫我辦了但未來自己想辦就辦不成的麻煩我們家也一律避開,
你想知道的部份-你該不該負責那25%很多人給你意見了,但若你妹是連你不借時也要起性迭的話, 我真覺得你就放生她吧。
於公事私事都是,
早點讓她知道這世道不是她想得那樣也好,
否則將來大家會更痛苦。
※ 引述《Ripper (Jack the Ripper)》之銘言:
: 我有一張不常用的信用卡,吃某家buffet可以75折。
: 我目前人在國外,我妹就打來跟我借,說想跟朋友去吃。
: 電話中她告知那張卡我媽有找到,我就說,好啊可以借你,你下個月記得繳費就好。
: 結果數小時後接到我妹打來大發飆的電話,說那張卡被停卡根本不能用。
: 我才想到因為曾經以為遺失有去停卡拿新卡,看了一下皮夾夾層,那張新卡其實被我帶到
: 國外。
: 我就跟我妹說我幾乎沒在用那張卡了,你自己打來說媽媽有找到,正常人聽到「有找到了
: 」誰
: 還會再去檢查一遍?
: 我妹完全爆炸聽不進去解釋,直接指責我做事隨便很不負責任,硬要我賠她多花的25%,
: 而且也要賠她朋友。
: 我現在有跟她合資一些副業,她甚至還威脅我,以後她也要學我的隨便態度隨便做。
: 我聽到這邊也氣炸了,因為我是個公事和私事分很清楚的人,我就說你拿家務事或私事來
: 威脅我都無所謂,怎麼可以公事私事混為一談?我的line最後一句留言要她好好想想,她
: 已經超過一天都未讀。
: 當初搞這個副業我其實就有點擔心跟我妹一起弄,因為我了解她很容易情緒化...果然沒
: 多久就出事了。
: 總之,想問大家的意見,針對這件事大家覺得誰對誰錯呢?
: 1、認為我是對的,應該堅決不多付她們兩人花費的25%。
: 2、認為錯在我,確實要負責她們多花的25%。
: 3、以和為貴,就算錯不在我,為了副業著想,我可以至少賠我妹個人多花的25%,雙方各
: 退一步。
: 4、其他更好的選擇(歡迎大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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