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網購衣服7天內一定可以退嗎

作者: a6234709 (愛睏神)   2019-11-09 13:39:35
這要參照消保法
消保法中所定義的消費者是指以消費為目的而交易、使用或接受服務者
所以轉售或代購等等不屬於該範圍的消費者,因為不是終端消費者本人
需回歸民法
而我們常說的七天鑑賞期是消保法第19條
特種交易可於七日內退回商品或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金
也就是在購買次日起七天內,不用說任何理由只要寄存證信函或跟對方表示林北要退貨
就算跟賣家表達要解除契約,只是用通訊軟體會有賣家沒在用或沒收到等等,還是寄信比較
不容易推託。
但這條是有但書
易腐敗物品、app軟體、貼身衣物、客製化產品等等屬於例外事項
而比較難斷定的是貼身衣物,不少賣家其實知道這條所以有些物品會說是貼身衣物不給退
但又不是每個賣家說是就是貼身衣物... 像是耳環就有分夾耳垂或穿過耳洞的這兩種
印象中穿耳洞的算是貼身物品,但夾耳垂的不算是
客製化產品又是指消費者個人需求特製的商品,這類拿到市場賣很難賣出的就不能退
但個人喜好或需求,在市場上也有需求的也不能說是客製化商品
比方說左撇子用的滑鼠,這只要是左撇子就能使用,不能算是客製化商品- -+
然後最重要的 消保法屬於國內法
如果跟國外賣家或網站購買,除非打國際訴訟,不然很難拿他們皮條
跟消基會投訴,看能不能有民間力量去討?!
不過依經驗,成功討回的例子很少
以上可參考消基會新聞稿: http://tinyurl.com/yxsgcchx
話說之前消保官來給我們上課時有時在打瞌睡(那時才剛被單位從洞六洞洞領出來麻030)
所以法條有修改或有一點點小誤很正常XDDD
※ 引述《pc811218 (pc麵)》之銘言:
: 是說網拍衣服這種
: 每家規定都不一樣
: 有些7天可以退
: 有些寫代購性質不可退貨
: 可是不是法律規定網路購物7天要可以退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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