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的想法應該是
1.想重新過生活,但不敢拿掉小孩
2.想生下小孩,但不想服侍婆婆、一生守寡
其實小孩可以生下來 給不孕夫妻領養
記得領養好像不會再與生父母聯絡
等於可以開始新生活
我覺得事主這麼猶豫千萬別選2
不然很高機率會後悔@@
※ 引述《Husky168 (噗滋哈寶兔)》之銘言:
: 女方懷孕二個月,已登記結婚,但還沒辦喜宴。
: 男方家只有他媽媽,沒很有錢,
: 他開貨車維生,月入五萬多,要負擔家計。
: 近日男方車禍過世,因女方才20多歲,
: 有二個選擇:
: 一 女方拿掉小孩,重新過新生活
: 二 就生下小孩,服侍未來婆婆,但可能一生都活寡
: 請問女方該如何選擇?
: (補充說一下, 不是我,是我前同事。
: 沒有 "生下小孩,但找新對象。"的選項是因為
: 有太多例子是男方聽了有小孩後就退卻。
: 而真的找到了對象,又生下了其他小孩,
: 同母異父的孩子們真的能好好相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