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同方提出的公投->大勝
民法->沒動到
專法名稱->沒出現婚姻兩字
民法維持一男一女
同志被趕去用專法
萌:
少數人凌駕多數人~~~~~
我們正常人被霸凌得好慘~~~~~
我可是有700萬民意~~~~
崩~~~~~~~~潰~~~~~
認真回,其實在萌萌特別提出不準婚姻兩字入專法以前
我也從來沒想過婚姻這兩字出不出現哪有啥差
我又不是法律人
但這世界上偏偏存在著永遠要你退一步的一群人
特別提不准你怎樣
你心裡感到受傷 不平 才會想硬起來說「為什麼不能用婚姻兩字?」
現在這結果就是萌沒得逞
我就沒差了
要不然你信不信,就算法案出來真的是同性共同生活法
萌萌也還是會帶頭反同性共同生活法的
就像推專法公投 宣傳專法的好
公投通過當晚直接轉彎反專法
他們才不管自己的要求是什麼
他們只會一步 然後再一步
永遠的反同志
※ 引述《ccyaztfe (best_troll_tw)》之銘言:
: 我自己覺得好酷喔!
: 這種用數字命名的法案真的有種異樣帥氣感
: 讓我想到美國也是很常用特定名詞來立法
: 梅根法案 反托拉斯法之類的
: 748法案,整個給人的感覺就是專業 帥氣
: 大家覺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