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不給原因真的這麼罪大惡極嗎

作者: Soaz (壽司)   2019-01-04 17:09:22
看到這個就氣死
現在的商人是不是都不懂什麼叫顧客至上
你以為那些被客人狗幹的要死
還裝著笑臉面對你的
都是他們蠢嗎

因為他們知道 他們賺錢的原因就是靠這個
一堆人在靠盃買的人沒禮貌
但的人更多的是賣的人沒禮貌
不懂得自己的產品
不懂得回應顧客的需要
看看對岸的淘寶吧
他們的客服跟我們比起來差多了
親 加油吧 生意不是這樣做的
市場機制自然會淘汰掉爛的賣家
而台灣就是好的賣家剩不多了
所以大家寧願去國外購物
最方便的就屬中國
便宜倒是其次 那邊的客服真的差很多
另外有在美國購買的經驗也知道
比較新 比較大間的電商
顧客服務都做得很好
人家東西賣得出去不是沒有原因的
看看我們的pchome就知道
那個破網站 過了幾百年都沒長進
話說回來
到了現在能看到一家商店去檢討顧客
而且是這種公然的審查 不管如何
真的是很誇張
另外評價的部分
我認為留評價
是為了要給其他想要購買的人來參考的
而不是為了教店家如何去做生意
況且店家自己也可以去回覆評價 詢問如何改進
這些平均對話也都是能公開給大家看的
顧客看到店家願意改進自己
對這間店也會有更好的印象吧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9-01-04 17:18:00
所以店家不是有詢問過負評價原因嗎?
作者: Soaz (壽司)   2019-01-04 17:19:00
沒錯啊 但為何要公佈人家FB?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9-01-04 17:21:00
這是兩回事
作者: Soaz (壽司)   2019-01-04 17:22:00
所以不管賣家有沒有說明原因 只要看到有人負評 就把他公開出來嗎?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9-01-04 17:23:00
說了 這是兩回事完全無關的事情
作者: Soaz (壽司)   2019-01-04 17:26:00
但賣家的說法 是因為買方不給負評的原因 所以公開買方資料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9-01-04 17:28:00
所以說了 這是兩件無關的事情啊店家公審沒給負評的客人 這是店家問題
作者: Soaz (壽司)   2019-01-04 17:29:00
那是不是買方要留下負評之前都要被迫留下原因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9-01-04 17:30:00
所以說了 這是此店家問題 跟你負評無關ZZZ
作者: Soaz (壽司)   2019-01-04 17:30:00
要是賣方知道自己的東西沒有問題 那何必去擔心那偶爾出現的一兩個負評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9-01-04 17:31:00
很簡單的店家想法 不給原因=競爭業者故意給負評
作者: Soaz (壽司)   2019-01-04 17:31:00
怎麼想 店家都不應該隨意公布買方的資料
作者: Soaz (壽司)   2019-01-04 17:33:00
要是身為一個買方的角度 你會在留負評之前 去想對方有可能會認為你是競爭對手 認為你可能會因此被賣家公布個資嗎這整件事情的過程 對店家來說就是一個大大的負評吧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9-01-04 17:34:00
其實這也跟個資無關喔 這純粹是店家公審此人無原因負評談不上公布個資 因為臉書是公開的訊息
作者: Soaz (壽司)   2019-01-04 17:35:00
一個人留了負評 跟 被店家特意貼文指該人留了負評 任何人都會用不同眼光看待吧雖然法律上可能不會構成違反個資法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9-01-04 17:36:00
買家無原因負評 店家玻璃心公審
作者: Soaz (壽司)   2019-01-04 17:37:00
但買家是把自己的個資留在該商品的評價中 而不是授權讓賣家隨意的將她留下的個資 再度轉發到自己的頁面上
作者: thegodofding (Ding)   2019-01-04 17:38:00
為什麼不能無原因負評? 有規定一定要有原因?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9-01-04 17:39:00
跟個資無關拉 就很像在PTT發了一篇文章 外人轉貼不用有原因阿 但公開訊息大家都能轉貼
作者: Sasha0720 (Sasha莎夏)   2019-01-04 17:39:00
今天我不給評論還要看店家是不是會懷疑我同業黑他,這什麼邏輯?
作者: Sasha0720 (Sasha莎夏)   2019-01-04 17:40:00
那我也可以說我留好評就要承擔賣家騷擾我啊 邏輯?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9-01-04 17:41:00
西西 也不少推好評的被轉貼的阿
作者: Soaz (壽司)   2019-01-04 17:41:00
那今天賣家使用FaceBook這個有評價功能的平台 是不是就應該要承擔有人會只使用評價系統 而不使用其中的留言這個功能的這樣一個風險?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9-01-04 17:43:00
就遇到玻璃心店家才會受到公審客人可以負評公審店家 店家反過來公審也是正常理由拉網路上一堆店家監視器公審客人的 少看過嗎?
作者: seadf2003 (i_ki_ma_su)   2019-01-04 18:03:00
一堆法盲欸推文,網路公布他人個資是合法的嗎
作者: ava28052283 (珊珊)   2019-01-04 18:28:00
不懂裝懂 好笑 美國的客服普遍差好嗎 電話等一小都給你等 擺爛也一堆 國外月亮比較圓嗎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9-01-04 18:37:00
公布個資? 想太多吧 這只是類似轉貼而已我轉貼你的文章 就是公布個資嗎?
作者: oppp (op)   2019-01-04 19:00:00
買家完全沒有義務解釋原因+1
作者: twn65w65 (喵喵羊)   2019-01-04 19:12:00
無限上崗了耶,人家他媽欠你哦,不爽出國別在台灣啊
作者: luosnow   2019-01-04 19:23:00
淘寶也很多態度差的客服啊 我們用的不是同個平台?分享一下客服態度都超好的店家好嗎
作者: filet (無力中)   2019-01-04 20:08:00
你真的有在淘寶上買東西?
作者: yeats0114 (米米)   2019-01-04 22:38:00
「顧客至上」的前提在 正常理性會講道理的顧客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9-01-05 01:18:00
所以店家不是有詢問過負評價原因嗎?
作者: Soaz (壽司)   2019-01-05 01:19:00
沒錯啊 但為何要公佈人家FB?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9-01-05 01:21:00
這是兩回事
作者: Soaz (壽司)   2019-01-05 01:22:00
所以不管賣家有沒有說明原因 只要看到有人負評 就把他公開出來嗎?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9-01-05 01:23:00
說了 這是兩回事完全無關的事情
作者: Soaz (壽司)   2019-01-05 01:26:00
但賣家的說法 是因為買方不給負評的原因 所以公開買方資料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9-01-05 01:28:00
所以說了 這是兩件無關的事情啊店家公審沒給負評的客人 這是店家問題
作者: Soaz (壽司)   2019-01-05 01:29:00
那是不是買方要留下負評之前都要被迫留下原因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9-01-05 01:30:00
所以說了 這是此店家問題 跟你負評無關ZZZ
作者: Soaz (壽司)   2019-01-05 01:30:00
要是賣方知道自己的東西沒有問題 那何必去擔心那偶爾出現的一兩個負評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9-01-05 01:31:00
很簡單的店家想法 不給原因=競爭業者故意給負評
作者: Soaz (壽司)   2019-01-05 01:31:00
怎麼想 店家都不應該隨意公布買方的資料
作者: Soaz (壽司)   2019-01-05 01:33:00
要是身為一個買方的角度 你會在留負評之前 去想對方有可能會認為你是競爭對手 認為你可能會因此被賣家公布個資嗎這整件事情的過程 對店家來說就是一個大大的負評吧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9-01-05 01:34:00
其實這也跟個資無關喔 這純粹是店家公審此人無原因負評談不上公布個資 因為臉書是公開的訊息
作者: Soaz (壽司)   2019-01-05 01:35:00
一個人留了負評 跟 被店家特意貼文指該人留了負評 任何人都會用不同眼光看待吧雖然法律上可能不會構成違反個資法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9-01-05 01:36:00
買家無原因負評 店家玻璃心公審
作者: Soaz (壽司)   2019-01-05 01:37:00
但買家是把自己的個資留在該商品的評價中 而不是授權讓賣家隨意的將她留下的個資 再度轉發到自己的頁面上
作者: thegodofding (Ding)   2019-01-05 01:38:00
為什麼不能無原因負評? 有規定一定要有原因?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9-01-05 01:39:00
跟個資無關拉 就很像在PTT發了一篇文章 外人轉貼不用有原因阿 但公開訊息大家都能轉貼
作者: Sasha0720 (Sasha莎夏)   2019-01-05 01:39:00
今天我不給評論還要看店家是不是會懷疑我同業黑他,這什麼邏輯?
作者: Sasha0720 (Sasha莎夏)   2019-01-05 01:40:00
那我也可以說我留好評就要承擔賣家騷擾我啊 邏輯?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9-01-05 01:41:00
西西 也不少推好評的被轉貼的阿
作者: Soaz (壽司)   2019-01-05 01:41:00
那今天賣家使用FaceBook這個有評價功能的平台 是不是就應該要承擔有人會只使用評價系統 而不使用其中的留言這個功能的這樣一個風險?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9-01-05 01:43:00
就遇到玻璃心店家才會受到公審客人可以負評公審店家 店家反過來公審也是正常理由拉網路上一堆店家監視器公審客人的 少看過嗎?
作者: seadf2003 (i_ki_ma_su)   2019-01-05 02:03:00
一堆法盲欸推文,網路公布他人個資是合法的嗎
作者: ava28052283 (珊珊)   2019-01-05 02:28:00
不懂裝懂 好笑 美國的客服普遍差好嗎 電話等一小都給你等 擺爛也一堆 國外月亮比較圓嗎
作者: q14721472 (精選魚油)   2019-01-05 02:37:00
公布個資? 想太多吧 這只是類似轉貼而已我轉貼你的文章 就是公布個資嗎?
作者: oppp (op)   2019-01-05 03:00:00
買家完全沒有義務解釋原因+1
作者: twn65w65 (喵喵羊)   2019-01-05 03:12:00
無限上崗了耶,人家他媽欠你哦,不爽出國別在台灣啊
作者: luosnow   2019-01-05 03:23:00
淘寶也很多態度差的客服啊 我們用的不是同個平台?分享一下客服態度都超好的店家好嗎
作者: filet (無力中)   2019-01-05 04:08:00
你真的有在淘寶上買東西?
作者: yeats0114 (米米)   2019-01-05 06:38:00
「顧客至上」的前提在 正常理性會講道理的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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