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關於板規9的裁定標準

作者: talesr (塔蕾瑟(?))   2018-12-09 20:15:54
※ 引述《lturtsamuel (謹言慎行 不引戰 不約砲)》之銘言:
: 抱歉早上才看到這篇 現在才有空回@@
之前板規9有規範到站外轉錄。
#1R3eMdJn (Women_Picket)的狀況是"文內僅節錄轉貼內容 連心得文都沒有",
判決是違反板規9。
#1RPSBqGt (Women_Picket)中,
有人轉貼因果經事例第二十九章未附心得,
是以板規2處理(但我不知為何這樣判定)。
我舉的#1P2kuneM (L_TalkandCha)判例是,
把新聞底下的其他網友的留言,拿來當作自己的心得,視為違規。
最近檢舉板的檢舉案中,
#1RzOj6e2 (Women_Picket)的#1RzMrbRh (WomenTalk) 僅將簡體字改為繁體字再轉貼
#1S1MVGjy (Women_Picket)的#1S1JoqUW (WomenTalk)
內文很明顯是從別的網站複製貼上,而且內文已有標明出處,
但還是照判僅規範站內轉錄。
過去我曾建議內文只有古文者算違規#1Oe9nTNs (Women_Picket)
理由是"不應單純挪用別人的文章當做自己的發言。"
若依照現行標準,PTT站外的文章不在規範內,
那只在內文貼首五言絕句算不算違規?
反正寫的人都已經作古了,不會有法律責任了呀~~
至於有沒有違反不當數值管理辦法 二.6,得請站方說明。
若將板規9僅限定站內轉錄,有諸多疑義,
因此我要求將板規9的裁定標準恢復,
並且將最近有違反板規9但認定未違規的檢舉案重審。
: ※ 引述《talesr (塔蕾瑟(?))》之銘言:
: : 最近板主對於板規9的裁定標準,改為僅規範站內轉錄,
: 呃,我個人是主張身為ptt板主,能作栽決標準的也只有ptt上查得到的東西
: 之前板規9應該也沒有規範到站外轉錄,如果有的話,我覺得其實是一種濫權。
: : 令我感到疑惑。
: : 按照此標準,只要是來自PTT以外的文章,或者無法查證來源的文章,
: : 就算是PTT其他使用者的文章,
: : 經過複製貼上後,通通都可以當作是發文者自己寫的,
: : 這等於是變相鼓勵盜用他人文章,來增加發文數。
: 這點我覺得本來就是沒辦法的
: 如果寫文者覺得受侵害,他可以去信當事人請求刪文,甚至走法律程序
: 如果寫文者不作表示,也許他很希望自己的文章被到處轉錄,甚至他就是轉錄者本人
: 作為板主,去預設寫文者的立場,本來就是危險的。
: 之所以規範站內轉錄也只是因為好抓
: 可以很簡單判斷是不是轉文
: 也可以很簡單從帳號上來認定是不是同個人發的
: 這點我相信不只在ptt各板,就算在臉書、推特或是部落格也是一樣的處理方式。
: 附帶一提,如果有人直接複制貼上ptt另一個板的文章,而非使用站內轉錄的功能
: 我也是覺得不能抓
: 因為我不曉得他們是不是抄了別處的同一篇文章
: 當然,一切法律責任請自行承擔。
: : 以前組務有判例#1P2kuneM (L_TalkandCha)
: :   五、檢視使用者microXD 的文章,其心得「日本就沒有婆媳問題? 底下網友留言很
: :     中肯阿」,僅 19 個繁體中文字。經板主群討論,認為文章中的「新聞標題」
: :     、「心得」與「摘錄留言」等字,或引用他人留言、文章,皆不應視為板規所
: :     訂定之「心得」,組務認為板主的判定違規標準,並無不當,故本案仍維持板
: :     主的裁定。
: : 既然引用他人留言、文章,不被認為是心得的話,
: : 那也不能夠當作自己的文章。
: : 我要求將板規9的裁定標準恢復,
: : 並且將最近有違反板規9但認定未違規的檢舉案重審。
: 新聞的規範是獨立寫明的,這我覺得沒問題
: 本來新聞就是比較特別的一類文章,連超貼的定義都跟其它文章不同
: 把新聞拿來跟一般轉錄文做對比,我覺得沒什麼意義這樣。
: 大概4john喇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8-12-09 21:05:00
古文 歌詞 這種明顯的可以用板規2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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