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是改動者的失敗
其實不是反平權
大家仔細看看就會發現台灣大多數人喜歡的是:維持現狀
1.沒事拉高火力發電比率幹嘛->反空污 反深澳 反電業法
2.沒事開放日本核食幹嘛->反核食
3.沒事動民法幹嘛->反婚姻定義改動
4.沒事動性別教育幹嘛->反性平教育
5.沒事動奧運名稱幹嘛->反東奧正名
反之沒有動到以往定義的
1.專法保障同性->欸...又沒動到我 通過
所以說 台灣大多數人還是喜歡維持現狀
今天平權反而該反向思考 提出更糟的
例如說:將同性行為列入罰則之類的
那麼人們就會覺得 也沒有侵犯到原來的自己 原來的社會
就會反對這種惡劣的行為
也就是不以提高權利上限為目標
反而以提高權利下限為目標我認為更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