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The Band要怎麼翻譯?

作者: AxlRose (槍與玫瑰)   2018-11-07 19:45:51
※ 引述《sgtpepper (Sgt.Pepper)》之銘言:
: The Band
: 早年都跟Bob Dylan擔任巡迴的伴奏樂團
: 後來決定自己出唱片
: 連吉他之神Eric Clapton 聽了他們的歌
: 都決定解散Cream 尋找新的聲音
: 有很多種翻譯
: 我看過的就有 樂隊合唱團 樂隊樂團 樂團樂隊
: 大家會怎麼翻譯呢????
這個我知道
通常可以翻成:這樂團、這樂隊、這合唱團、了辯
參考自:The Who “這 誰“的“這”
Band翻作“樂團”就普遍的翻法
講“樂隊”就是比較對岸的說法
講“合唱團”就台灣早期很愛講的,像是披頭四合唱團、皇后合唱團、槍與玫瑰合唱團
講辯就是參考強辯樂團的“辯”
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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