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廢死議題到現在為何會扯上原諒罪犯

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2018-11-01 16:29:14
※ 引述《misaka0120 (野格炸彈)》之銘言:
: ※ 引述《soap726068 (肥皂)》之銘言:
: : 我一開始也是不支持廢死,因為那時年輕的我是被感情所支配的人,會認為殺人者就該去
: : 死。
: : 不過後來我查了查廢死,發現最一開始廢死的原因是,國家擁有無責殺人民的權利很可怕
: : 。
: : 看到這,然後再想到冤獄,我現在也算支持廢死的其中一個人。
: : 但是到了現在好像變成廢死就是原諒罪犯的樣子?
: : 我的看法是,我廢死是因為反對國家擁有無責殺人民的權利,但不代表那些衣冠禽獸可以
: : 被原諒。
: 為什麼政府可以殺人喔
: 先來看看政府的權力是怎麼來的
: 首先一開始完全沒有政府跟法律
: 大家想幹嘛就幹嘛 非常自由
: 但是很快的就發現這樣有個問題
: 就是無限制的自由會破壞到別人的權利
: 我可以打人 但是別人也會打我
: 所以大家就決定交出部分的權力給一個有力量的團體
: 來約束大家 保障每個人權利不會互相侵犯
: 這樣我雖然不能在路上亂打人了,政府會打我
: 但是我也不會沒事被打,政府會幫我打他
: 這就是人民對政府的"契約"
: 人民也交出了 復仇的權利 跟 殺人的自由
: 讓政府保護大家的生命不被別人傷害
: 即使生命被傷害後政府也會幫忙還你公道
邏輯正確,論述合理
終於有人能夠講出重點了
政府的權力,也就是公權力來源於公民
由公民賦予政府權力去做這些事情
『公民是國家的主人』並不是幹話
所以國家到底能不能殺人?
當然可以,只是是有條件的
我們公民給予政府殺人的權力,但是又害怕政府亂來,所以會加上種種條件跟限制
比如說軍人,軍人依法可以使用武器殺人,但是軍人可以隨便殺人嗎?
當然不行,軍隊有殺人的權力,但是是有條件的
警察也是如此,維安特勤隊在抓補槍擊要犯、窮兇惡極的犯人時,也是開槍開到爽
還有那種嫌犯劫持人質的場面,警察也是可以直接擊斃犯人的
但是他們平常可以隨便殺人嗎?
不行,是有受到限制的
但是軍警確確實實是有殺人的權力
即使是一般老百姓,也是能殺人的,只是條件非常嚴苛
你們應該都知道災難事故吧?
遇到船難在大海漂浮,你趴在一個木板上,有其他人想要跟你搶,你是可以殺死他的,並不犯罪
有些人就是搞不懂,整天嚷嚷什麼國家不能殺人,我真心懷疑某些人的學識程度,是不是國小根本沒畢業?
每個人都有殺人的權力
只是這個權力被限制住而已
你各位懂了嗎?
: 所以今天如果政府不判死刑了
: 那就是對人民毀約 而且是圖利那些殺人犯
: 傷害好人 保護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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