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車禍後續和解問題(文長)

作者: sangoking (挖洞兼補刀)   2018-10-20 22:26:53
前陣子剛處理我老母的車禍,憑著印象分享一下,希望對你有幫助。
簡述一下一般的流程
(1)筆錄:肇事雙方一定分開做,所以不會知道彼此說了什麼
(2)出險:聯絡你的保險公司 也要請對方的保險公司出險
強制險:一般的車禍是不管肇責,照單據賠,請自己搜尋強制險的理賠。
所以強制險理賠專員是不會出席調解委員會的。
第三責任險:這邊才有喊價空間,但是在談判時會依據肇責比例賠償,
到了調解委員會理賠專員會去喬,再看雙方接不接受。
→直接私下和解:如果嫌調解麻煩,就到這邊喬好,簽個和解書,事情落幕。
雖然這樣最快,不過是不建議私下和解啦!
(3)初判表:30日後可以拿到(要自己去申請),現在不會列肇責比例,
只陳述違規事實,但是到了調解委員會喬賠償時也是看這份參考。
不是你自己說了算。
→也可以拿到初判表再私下和解,至少有個依據,但還是不建議。
(4)鑑定委員會:不滿初判結果就再花個3000去申請鑑定委員會,開會時雙方都得到場
,基本上要翻盤機會不高,尤其現在幾乎都有行車記錄,
或調到監視器。
ps.接受初判表 (4)可以繞過跳到(5)
(5)調解委員會:其中一方去申請就可以,先去派出所申請對方通訊資料
,再到當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確認時間會通知雙方出席,
記得自己的保險理賠專員也要告知,強制險就不會出席了。
請先把賠償金額條列好,最好有憑有據,當然"精神賠償"是最模糊的
這一塊就是第三責任險有得迴旋的空間,一般都有個行情價,
要獅子大開口的,除非你遇到龍家俊他媽,不然要嘛這個會流標
改日再開,要嘛直接決戰法院。
開會當日,把資料備妥,人也帶齊。
請記得重點"不是要去爭對錯的",是去談"$"
要去那邊高談闊論誰對誰錯,我想好點的委員會圓圓場,
直白一點的會叫你:這麼行自己去跟法官說
(6)法院:調解破局就只能走這一步,但是不要聽一堆看熱鬧的鄉民喊告就告,
時間和精神成本自己墊墊看值不值。法官基本上還是依初判或鑑定
結果下去判,最多你告對方過失傷害,這招可在調解委員會時拿出來
嚇嚇對方,至於場面會怎樣你自己心裡要有個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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