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先離職還是找到新工作再走?

作者: myasshole (大盜韓不助)   2018-07-23 20:32:36
※ 引述《chabbyqbo (回憶很美)》之銘言:
: 如題,想知道女孩兒們換工作都是偏向
: 1.管他三七二十一直接離職就對了
: 2.騎驢找馬,邊工作邊面試新工作
: 今年24歲,
: 目前的正職工作到下個禮拜剛好滿五個月,
: 薪資太低了很想離職找新工作,
: 身邊的朋友幾乎都是畢業一年後的第一份工作至少都做超過一年才離職,
: 以前的工作經驗以在學時服務業打工為主,
: 分別為2年10個月和10個月,
: 覺得現在的自己好像太草莓正職連一年都撐不到QAQ
這篇感覺是工作抱怨文^^ 通常錢不夠的話馬上就換了不會考慮太多!
社會上普遍工作資歷的單位大多是以兩年至三年是一個階段
如果你是要"轉行"那不要考慮立馬趕快約面試趕快換
但依然是原本行業的話建議待個兩年再說
當然這兩年內如果你只是渾渾噩噩 那待十年也一樣!
我以前2X歲也問過這個問題 問很多長輩 或是蠻多管理階級
大部分的標準是做到"兩年"以上才會覺得你在該行業算是有入門
所以如果真的要換工作 那建議你連這五個月的資歷都不要寫
對大部分的主管來說與其來個不穩定的半調子不如來張白紙還比較好帶!
作者: eyebling (閃亮亮)   2018-07-23 21:10:00
三年無誤!! 那我想待五年是如何定義的?進階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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