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張菲:被撿屍的人要不要負責?「醉成那樣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8-07-18 13:19:58
張菲:被撿屍的人要不要負責? 「醉成那樣在等什麼機會」
ETtoday新聞雲 ETtoday星光雲 記者裴璐/台北報導
林采緹懷孕時,胡睿兒涉嫌撿屍,張菲聊到此事,他相當激動地說:「男人最
快樂的時期,就是老婆懷孕時,你在那邊破壞,破壞幸福,這種男人最悲哀!
」不過對於女生被撿屍一事,他也感到不解,「本身要不要負責?」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3407/d3407848.jpg
▲張菲不解女生為什麼要喝這麼醉倒在路邊。(圖/華視)
張菲認為如果找是職業婦女、大學生或是公司上班的人,和去夜店的不一樣,
「我們老一輩的人都覺得夜店不正經,現在的人不覺得,可能覺得我很八股!
」他問,一群女生醉倒在路邊,三五成群坐在地上,「這是在等什麼機會?把
那邊當露營地嗎?是不是有故意引誘犯罪?」他接著問,朋友怎麼會丟女生一
個人在路邊,「誰約你來的?朋友為什麼沒帶妳回去?」
雖然質疑被撿屍的人需不需要負責,張菲也不忘轟胡睿兒,認為對方做了最白
癡的一件事,「結過婚的男人,婚後就必須思考如何脫離改變單身生活,你必
須回歸家庭!」再加上他認為男人最快樂的時光就是老婆懷孕時,「期待孩子
出生,自己要當爸爸,那是最棒的時光!」
4.完整新聞連結:https://star.ettoday.net/news/1214801
備註
雖然菲哥好像沒什麼資格講誰正經誰不正經
不過
我心中的小惡魔一直在低語 就讓這些夜店哥夜店姊去互相毀滅吧><
怎麼辦 我仇女QQ
作者: zero00072 (赤迷迭)   2018-07-18 13:23:00
推簽名檔。什麼 make 要用到 sudo 啦,哈哈。
作者: minifat (mini)   2018-07-18 13:23:00
我只是很喜歡跳舞 喝一杯 錯了嗎
作者: bidaq (小比達)   2018-07-18 13:23:00
難得同意他的話 去那種淫魔四伏的噁心場所灌醉自己 要嘛腦殘要嘛居心叵測
作者: FZ5566 (風箏56)   2018-07-18 13:32:00
我就認識一個台大法律女生,被夜店廚師撿走,不過那是她自找的,她自己也承認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8-07-18 13:32:00
撿走有沒有吉他
作者: woooow (woooow)   2018-07-18 13:32:00
說得頗有道理
作者: zoophile (mockingbird)   2018-07-18 13:34:00
都一群朋友去的,怎麼可能讓他躺在路邊,可能也想賺大錢吧
作者: blackzero1 (honChao)   2018-07-18 13:40:00
齁~~自爆仇女,不就是自請水桶嗎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8-07-18 13:41:00
豪可怕QQ
作者: dustin (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2018-07-18 13:48:00
菲神!菲神!菲神!
作者: gillian30918 (伊貓)   2018-07-18 14:21:00
蠻有道理的啊
作者: darkseer   2018-07-18 14:28:00
呃,為什麼要往仇女多走幾步勒雖然這件事還沒有判決啦,不過,原來胡最大的嫌疑不是他可能是個人渣性侵犯啊,噁
作者: preppie (Puti tai nobiu)   2018-07-18 14:34:00
很多女生自己也希望被撿吧!剛好撿的人不合她的意就上新聞了。而且明明撿屍的案件已經一堆了還讓自己醉到被撿?
作者: darkseer   2018-07-18 14:45:00
可以這樣幫性侵犯說話太厲害了...
作者: cyre (塞兒~♂)   2018-07-18 14:52:00
酒,是穿腸毒藥
作者: white308 (KRYSTAL是本命)   2018-07-18 14:59:00
他沒有幫性侵者說話吧。另一方面來說女生的確也有問題啊槍林彈雨不穿防彈背心,中彈要怪開槍的人嗎? 不完全吧?
作者: s965400123 (窩是阿雞窩好基)   2018-07-18 15:00:00
你們都仇女啦,壞死惹
作者: kashinx (專業生火勸敗員XD)   2018-07-18 15:02:00
我覺得她講得沒錯啊 就像有句話叫財不露白 貴重物品一直拿出來炫耀結果引來歹徒覬覦 如果一開始低調一點是不是可以降低危險? 提醒女生自保不等於幫性侵犯辯解吧今天並不是說在日常生活或工作必經的地點遭人埋伏受害而是在一個本來就有較多危險性的地方 然後再加上夜深了又喝得爛醉又落單 集合了這麼多會讓人陷入危險的因素做壞事的人當然不對 但是保護自己降低危險的可能也很重要吧 不能提醒一下的嗎? 還是有些人覺得就算脫光光爛醉躺在路邊 都不應該有人因此加害他嗎? 未免太天真
作者: medioca (XYZPDQ)   2018-07-18 15:09:00
男的能喝醉女的不行嗎 又在檢討被害人484
作者: kashinx (專業生火勸敗員XD)   2018-07-18 15:11:00
可以選擇在安全的地方喝醉吧 男的女的不是都一樣嗎這麼愛喝醉 要不要去印度喝醉看看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8-07-18 15:12:00
講的自己好像愛家好男人似的,你結婚了嗎?
作者: jasmine77 (阿花)   2018-07-18 15:13:00
本來脫光光躺路邊也不能加害啊 樓樓上神邏輯
作者: kashinx (專業生火勸敗員XD)   2018-07-18 15:13:00
樓上問誰?張菲嗎到底是誰神邏輯啊 正常人會脫光光躺在路邊哦 我沒看過
作者: namis77 (Hakuna Matata)   2018-07-18 15:13:00
現在流行做事不想後果嗎
作者: kashinx (專業生火勸敗員XD)   2018-07-18 15:14:00
如果是問我的話 我是女生哦 我認同壞人有錯該被譴責也認同女生要愛惜自己 降低暴露在危險的情況中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8-07-18 15:15:00
疑!剛google張菲真的結過婚了 XD
作者: jay3u7218 (無敵穿牆鐵香腸)   2018-07-18 15:15:00
事實啊
作者: bidaq (小比達)   2018-07-18 15:16:00
男的如果硬要去甲吧再喝得爛醉 被XX了的確也不值得同情 重點是場所性質啊 夜店充斥著什麼樣的妖魔鬼怪真有人不知道?
作者: kashinx (專業生火勸敗員XD)   2018-07-18 15:16:00
我覺得這跟已婚未婚無關 人品不會因為已婚就自動變高
作者: cuyazzz (super呂☆狗)   2018-07-18 15:16:00
認同ka大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8-07-18 15:17:00
不是結婚人品就高啦,只是沒結婚生小孩就在那邊講結婚最快
作者: a12838910 (Ziv.C)   2018-07-18 15:17:00
某些舉例真的爛到不行 男女都可以喝醉 但是新聞 上撿屍事件層出不窮 沒人說撿的對 但是要保護自己 不就避免喝太醉 不然就去居心叵測啊
作者: kashinx (專業生火勸敗員XD)   2018-07-18 15:17:00
可能因為我自己不喝酒也不跑夜店 很難體會這種樂趣在哪
作者: a12838910 (Ziv.C)   2018-07-18 15:18:00
硬要舉些誇張例子 不知道是反串還是邏輯有問題明知山有虎 偏向虎山行 唉唉唉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8-07-18 15:19:00
另外你們推文在吵啥我沒看,我講的只是針對本文~你們繼續
作者: kashinx (專業生火勸敗員XD)   2018-07-18 15:19:00
我不知道這到底是不是張菲的真心話 還是講給記者聽的場面話 若他真的認為妻子懷孕是男人最大的快樂 聽起來真的很好 因為很多男人會在妻子懷孕的時候外遇.....
作者: tiaushiwan   2018-07-18 15:27:00
正常人都知道就算路人脫光醉倒路邊也不該撿 問題世界上敗類就是很多 在這種人全消失之前保護好自己很難嗎防人之心不可無總聽過吧
作者: kashinx (專業生火勸敗員XD)   2018-07-18 15:28:00
世界上什麼人都有 看起來正常的人未必就不會做壞事永遠不要考驗人性 人類說穿了也不過是動物罷了
作者: paojung (阿保)   2018-07-18 16:04:00
請個不喝酒的朋友看著自己很難嗎?起碼喝掛了有人送回家
作者: cheetos15 (芝多司)   2018-07-18 16:07:00
檢討被害人的心態真的呵呵
作者: jackyuki1 (妹妹快來 )   2018-07-18 16:20:00
女生: 張菲 仇女
作者: dzwei (Cout<< *p << \n ;)   2018-07-18 16:20:00
如果把-j4加進去 有些專案可能會發生編譯錯誤 比方說opencv然後記得 -I<dir to 女友.h> -L<dir to女友.so> -l女友搞不好會成功 (歪樓惹XD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8-07-18 16:29:00
結果女友4病毒,把系統毀滅惹
作者: dzwei (Cout<< *p << \n ;)   2018-07-18 16:30:00
這就是你的問題惹 你沒有檢查你的bashrc或profile有沒有export LD_PRELOAD=女友XD
作者: ARUSHI (努沙)   2018-07-18 16:35:00
她醉到被撿,讓自己暴露在風險中,她要對自己交待沒錯。但無論如何,都不能成為撿屍她的藉口。
作者: haowen (JEML)   2018-07-18 16:43:00
推樓上!邏輯清晰
作者: EGOiST40 (廢文海賊團船長)   2018-07-18 16:54:00
但就不值得同情啊 根本活該被撿
作者: yayaya9487 (yayaya)   2018-07-18 16:55:00
某幾樓說檢討被害人噁心的才最噁心
作者: shadowabby (^.^)   2018-07-18 17:02:00
[問題]喝醉後在路邊睡了一晚沒人撿是什麼感覺?
作者: yayaya9487 (yayaya)   2018-07-18 17:04:00
菲哥說男的罪大惡極 但女的有錯是事實啊為何不能檢討為何我們不會被撿去 因為我們沒去夜店去了也會保護好自己不會喝太多讓人有機會 反觀這女的毫無防備 自找的
作者: Aaron831104 (Aaron)   2018-07-18 17:12:00
請勿檢討受害者女的喝醉是有錯?!噁心媽的我全身脫光在大馬路上被強姦也不是我問題好嗎扯耶三小邏輯啦幹
作者: mintC (mintC)   2018-07-18 17:17:00
同意
作者: morobolo   2018-07-18 17:19:00
笑死 就算脫光躺在路邊都沒人有權力性侵別人好嗎
作者: vcjoy (vcjoy)   2018-07-18 17:29:00
事實是一堆人覺得是女生活該,看西施版教學文就知道多荒謬
作者: zoophile (mockingbird)   2018-07-18 17:40:00
女生說的好啊 你沒權力侵犯別人 所以歡迎女生晚上一個人
作者: bidaq (小比達)   2018-07-18 17:40:00
推文是單就女生上夜店喝到爛醉這件事來講 沒有人將它上綱到「男方性侵無錯」吧 男方是人渣這毫無異議啊
作者: zoophile (mockingbird)   2018-07-18 17:41:00
去美國黑人區走走哦 因為人不能侵犯你 被怎樣了也別怪人
作者: dennis0985 (dennis)   2018-07-18 18:13:00
難怪會離婚 可惜沒女兒
作者: kevlius (Esperanza)   2018-07-18 18:13:00
遇到跟我簽名檔相似的人了wwwww
作者: Heyer (Heyer)   2018-07-18 18:21:00
一堆人是邏輯有問題嗎...如果跟妳說敘利亞很危險一不小心就會死,儘量不要過去,妳會白目到硬要跑到敘利亞玩?然後被殺了再靠北,我有行動自由,我跑到那邊去,也沒人能殺我,確實啊,但那邊就是高機率死亡,只要是一個正常人都會避開,沒人說殺人沒罪,但會跑去的蠻適合達爾文的^^
作者: mcheng916 (rabbit)   2018-07-18 18:24:00
女生哪怕路上脫光男生也不能性侵
作者: mrad (mrad)   2018-07-18 18:28:00
在聲色場所沒有警覺 還放任自己喝醉 自己為自己的放縱負責跟性侵犯的罪行是兩回事
作者: userkka   2018-07-18 18:32:00
作者: YenPcman (Pcman)   2018-07-18 18:37:00
男女都一樣拉 不要倒在路上當三寶害駕駛人被事故
作者: onlybubble (神鬼之肥宅大帝)   2018-07-18 18:43:00
吳宗憲以外又多一個
作者: nakura (奈倉)   2018-07-18 18:48:00
強姦和喝醉倒路邊檢討沒完沒了
作者: a12838910 (Ziv.C)   2018-07-18 19:05:00
真的不知道某些回文 是反串還邏輯有困難 呵呵別人的行為是不可控制因素 個人行為是可以控制的因素注意個人行為 來減少發生意外 不是基本常識嗎
作者: sputniky (史波尼克轉圈圈)   2018-07-18 19:22:00
垃圾言論
作者: zero00072 (赤迷迭)   2018-07-18 19:30:00
在家醉 夜店醉管得住 完全平安。 相安無事。管不住 沒有受害人。 事件發生!
作者: xavier971060 (joy)   2018-07-18 19:34:00
太誠實活不久,不過敢碰酒店醉倒的噁女,得什麼怪病都不奇怪,噁爆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8-07-18 19:36:00
真的遇到壞人 你講再多法規道德都是沒用 只能想辦法事前避免事件發生 法律道德只能再事後給壞人制裁 並不能保護你可惡 打錯一個在
作者: linda2520   2018-07-18 19:51:00
車子鑰匙沒拔被開走、開走的人本來就有罪
作者: ssabjm   2018-07-18 20:00:00
重點是把自己暴露於危險環境中,當然自己多少要負擔些許責任
作者: WorldPeace26 (金蛇纏絲手)   2018-07-18 20:19:00
夜店咖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嘔
作者: jajoy (黑暗在蔓延)   2018-07-18 20:29:00
你要撿就等著坐牢啊
作者: kb81 (世界和平)   2018-07-18 21:07:00
建議被撿過應該都要公布姓名,不然正常的男人一不小心就交到這種女生真的很倒楣
作者: lynn86124 (lynn86124)   2018-07-18 21:11:00
一堆一直強調自己是女生的人還完全反智 看了真是嘆為觀止
作者: fz6s (Biker)   2018-07-18 21:23:00
夜店有ㄧ半的女生遇到帥哥會裝屍體
作者: catman1977 (沒有莎士比亞的天份)   2018-07-18 22:05:00
對啊 被撿佔人便宜 爽到了再吉一攤生活費
作者: fablife (愛與慾望的歲月)   2018-07-18 22:40:00
只能說這類人就是愛這樣玩,自己有沒有想到風險後果呢
作者: diangdiang (+7)   2018-07-18 23:04:00
高風險的場合本來就該保護自己 每次一提醒就要被正義魔人說檢討被害者 到底是誰有問題 那都不要鎖門 把錢都拿在手上試試看
作者: a8824031 (邱維尼)   2018-07-18 23:15:00
嘻嘻
作者: shanpinlo (山)   2018-07-18 23:51:00
他沒說錯 邏輯差的先多看點書再來戰檢討被害人這個名詞原來女版大多還是邏輯好的 太好了
作者: reines (reine's ad)   2018-07-18 23:54:00
什麼鍋配什麼蓋......兩個不自愛的剛剛好
作者: thpst89105 (蛤)   2018-07-19 00:19:00
上個父權時代的遺留垃圾
作者: ihasumin (ihasumin)   2018-07-19 00:28:00
女的醉死路邊也不等於想給人上 這老不死的過氣藝人就是會欺負喝醉女性的那種爛人才會這樣說吧!
作者: hermit13 (樹獺出沒)   2018-07-19 00:32:00
不論男女,喝個爛醉倒在路邊,都跟錢包或鈔票丟在地上一樣,提高被偷撿機率沒錯啊……就像你不想見鬼但每天半夜去墓地散步差不多雖然我也討厭菲哥。這些溫室文青一定都沒去過法國,我保證你們還沒出機場就被偷個精光
作者: Ted71 (Ted)   2018-07-19 00:36:00
很有道理啊
作者: a85316 (No More Pain)   2018-07-19 00:47:00
沒錯啊 因為太多男人有可能像禽獸一樣到處發情和殺人分屍正常人真的不能在鬣狗之類的東西前面醉倒
作者: wl00888294 (峻)   2018-07-19 02:45:00
撿屍的是垃圾每錯 但這垃圾也只會挑屍體撿 為啥要給垃圾機會
作者: penril0326   2018-07-19 08:56:00
其實很中肯啦 這種事情新聞不知道報幾次了
作者: maxmaxz2 (小小魚)   2018-07-19 09:02:00
不要為犯罪人找藉口
作者: pounil (IOU)   2018-07-19 10:10:00
把自己曝露在危險環境中...以為其他人都聖人把人性想得太好了 不懂保護自己 給壞人有得逞機會
作者: northwater (ponstal)   2018-07-19 12:26:00
以上都列仇女黑名單^^
作者: kb81 (世界和平)   2018-07-19 15:29:00
還是多宣導盡量醉倒在路邊好了,為什麼要保護自己?反正出事了有台灣法律可以為女孩子討回公道啊X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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