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in101 (coin101)
2018-07-16 07:45:36朋友來向我傾吐他的感情事
請問大家,我是要勸合還是勸離呢?
就是最近男方開始強烈要求女方每個月給他六千元。
原因是男方想藉由這六千元作為女方願意陪他同甘共苦的一個指標,男方覺得而且女方每
個禮拜都會2-3天的時間去男方的家住,當作住宿費也相當合理,況且這個錢也是拿來繳
未來要結婚的房貸。
女方說男方很堅持要同甘共苦,沒有就只能分手。
補充相關資訊:
1.男生買房,開始有房貸才開始這樣要求女生
2.房子男生名字
3.雙方還沒結婚,對於結婚沒有共識
但女方自己付另一邊的住宿費嗎?去男方住對女方更方便?如果只是為了兩人相聚去住,那不覺得應該承擔任何住宿費
作者: EsoogM (壞後母) 2018-07-16 07:55:00
不想結就分啊,不然幫外人繳房貸幹嘛
作者:
bio2133 (琤)
2018-07-16 07:58:00分
別勸,提醒她想清楚就好。勸分萬一最後人家好好的,妳很尷尬
作者:
alkahest (==â•(′▽`)╯==)
2018-07-16 08:25:00那女方就不要去住阿
作者:
isaza (我可以神隱嗎?)
2018-07-16 08:31:00男的詐騙集團吧!6千看地區幾乎=租小套房+水電 而且這個故事好像之前看過:男生要未婚妻都不算的女方分擔登記男方的房貸
作者:
namis77 (Hakuna Matata)
2018-07-16 09:22:00條件對等再來談,或是拿出去的錢當丟掉
作者:
alkahest (==â•(′▽`)╯==)
2018-07-16 09:24:00老實說如果女朋友不是那種吃男友夠夠所以男方提出這種要求的女方的話 這種可以分了
作者: tyccu (mccmm) 2018-07-16 11:16:00
還沒有結婚共識好意思讓人跟他一起付房貸??
作者: keyseelar (喜敢兒) 2018-07-16 12:57:00
如果沒有一起住6000太多了
作者: curaredomgl 2018-07-16 14:43:00
婚前男方買房這間房子屬於婚前財產,婚姻板之前有討論過。
作者:
JANGPEI (Kathy)
2018-07-16 18:03:00你勸分人家也不見得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