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通姦除罪是不是在鼓勵外遇?

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2018-06-30 14:03:59
※ 引述《j9517823 (邊緣人)》之銘言:
: 在台灣鼓吹通姦除罪的同時
: 外遇的還會反咬受害者
: 來合理化自己外遇的事實
: 那種態度就是
: 了不起賠你錢
: 不然你想怎麼樣
: 若是發生在以前
: 早就抓去浸豬籠了
: 是不是通姦除罪在鼓勵大家外遇呢??
是!
但是會有一群下限仔告訴你什麼搞懂除罪化的定義,一堆狗屁回答
事實上就是會!
不然為什麼當初要千方百計把酒駕入罪!?
照那些下限仔的邏輯,酒駕只要用行政法跟民法處理就好啊,幹嘛還要入罪!?
所以你說得沒錯,請相信自己的論點
通姦除罪化其實就是在變相鼓勵外遇,少了處罰不是鼓勵不然是什麼?
要反駁這些人最好的方法就是反問
請問酒駕除罪化是不是在鼓勵酒駕?
看看他們怎麼回答~
作者: darkseer   2018-06-30 14:06:00
欸,這位大大你今天怎麼這麼激動,動不動要罵人低能兒
作者: ilovemiao (孤獨一隻貓)   2018-06-30 14:08:00
是不是壓力很大
作者: yuponkimo (沈俠)   2018-06-30 14:09:00
又是少了處罰這種論點,笑死人了,敢問大家都富可敵國不怕賠錢?
作者: darkseer   2018-06-30 14:11:00
我覺得這裡有個雞同鴨講的部分,如果說把板規15入刑法那保證都不會有人犯,可是能用板規的誰非得要去用刑法啊
作者: yuponkimo (沈俠)   2018-06-30 14:14:00
你可以先搞懂什麼是「罪」、什麼東西適合使用刑法再出來獻醜
作者: j9517823 (邊緣人)   2018-06-30 14:17:00
沒錯 我打除罪 一堆人還跳出來指正 好像我講不處罰一樣明明內文還特別講 了不起賠錢 結果一堆還在解釋有民法
作者: k7t7v7 (老王)   2018-06-30 14:18:00
就算外遇判死刑,你不要外遇就好了啊,會在那邊不爽的八成外遇預備軍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8-06-30 14:18:00
家庭價值是憲法保護的法益 通姦罪並無違憲之虞
作者: darkseer   2018-06-30 14:18:00
反對闖紅燈判死刑的都是闖紅燈預備軍,可是我連車都沒QQ
作者: Carnot (Carnot)   2018-06-30 14:20:00
重點在“是不是鼓勵外遇”而不是罪,怎麼有人都會畫錯重點呢?
作者: k7t7v7 (老王)   2018-06-30 14:21:00
三歲小孩都知道不能闖紅燈,會闖紅燈的代表連三歲小孩還不如,判死何錯之有?你不能接受法律,不會移民嗎?提倡通姦除罪化傷害那些被戴綠帽的人,良心不會不安嗎
作者: darkseer   2018-06-30 14:26:00
樓上嚇到我了,你想要殺好多人orz呃,現在台灣外遇和闖紅燈都不判死啊,不如閣下移民?話說回來,「鼓勵」的國文定義並不是太清楚譬如「考試扣分不打手心是鼓勵學生不讀書嗎」?就有些歧異。沒有直接正向因素的情況算不算鼓勵不太好說我覺得這裡有些乩童鴨講..雞同鴨講就是這樣來的吧@@
作者: Carnot (Carnot)   2018-06-30 14:34:00
所以原原po在問“是不是鼓勵”,是一種討論,一堆人跑去highlight罪這個定義,無言有人覺得不是,有人覺得是
作者: darkseer   2018-06-30 14:39:00
就是這樣XD 像我只覺得原原po的內文看得不舒服有些無言
作者: wow0800 (oops)   2018-06-30 14:50:00
我覺得是啊,就是變相的在鼓勵外遇。反正外遇又不會怎樣,你奈我何
作者: ismydear (ismydear)   2018-06-30 14:52:00
感情的事判刑法 你不覺得荒謬嗎
作者: Carnot (Carnot)   2018-06-30 14:53:00
你覺得荒謬不會另開一篇討論通姦需要入刑法嗎?
作者: ismydear (ismydear)   2018-06-30 14:54:00
而外遇需要刑法嚇阻 不就更荒謬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8-06-30 15:06:00
那假設一開始婚姻法裡面就沒有通姦罪的話會如何?
作者: Spartaa (CaDaoIn)   2018-06-30 15:18:00
大多談的通姦除罪化是指「通姦刑法除罪化」吧,民法該賠的一樣存在。如果說會變成鼓勵通姦的話,就是讓那群因為怕被判刑事責任而不敢通姦的人趕去通姦,然而有多少人是因為怕刑事罪責不敢通姦呢?
作者: Tylor1996 (紫川秀)   2018-06-30 15:35:00
樓上自己去比較啊 民法>賠錢 刑法>可能坐牢 你是外遇者 你會選擇支持哪個廢掉?荒謬的不是外遇刑法嚇阻 而是可悲人類犯賤的外遇慾望
作者: Spartaa (CaDaoIn)   2018-06-30 15:43:00
的確啦,賠錢就能了事的話我想外遇者的確會偏向支持廢除刑事責任。但還有另外一點是,兩人間的婚姻問題為什麼要以刑法來做保障?而且就算真的人們畏懼刑事而不敢通姦,這婚姻早就沒有維持的意義了,還不如離婚賠錢的快一點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8-06-30 16:28:00
需要靠刑罰才能維持的婚姻,還有資格叫婚姻嗎?
作者: Carnot (Carnot)   2018-06-30 16:34:00
那怎不無限上綱到,如果兩個人相愛何必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8-06-30 16:35:00
因為婚姻本來就是法律保障的法益 所以才會有重婚罪 和誘罪等不爽可以去選立委 把妨害婚姻及家庭罪全刪除 或是當上大法官 宣告違憲
作者: Carnot (Carnot)   2018-06-30 16:37:00
現在重婚罪又要來保障啦?怎不乾脆連重婚都不要入刑法?
作者: BSH99 (BSH99)   2018-06-30 16:38:00
外國也沒通姦罪但社會觀感一樣討厭外遇的人啊= =
作者: Carnot (Carnot)   2018-06-30 16:39:00
“需要靠刑罰才能維持不重婚的婚姻,還有資格叫婚姻嗎?”這麼快就開大絕叫別人當大法官,母湯喔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8-06-30 16:41:00
就連父母應養育小孩都有刑法規範 不是說道德上理所當然所以刑法就不該規範 這種邏輯說不通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8-06-30 16:43:00
我什麼時候叫別人當大法官了?
作者: Carnot (Carnot)   2018-06-30 16:43:00
好吧,原來樓上跟我同一陣線,當我沒回應你我是說sad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8-06-30 16:44:00
其實樓樓上說的這種親子關係也很可悲
作者: Carnot (Carnot)   2018-06-30 16:44:00
per你乾脆支持多重多元開放式婚姻不是最佳解
作者: Zerocks (Zerocks)   2018-06-30 16:45:00
不處罰=鼓勵 也是笑笑啦
作者: Carnot (Carnot)   2018-06-30 16:47:00
樓上是不是邏輯上有問題,是不是 是一個疑問句,而不是劃上等號了ok
作者: amos30627 (Destiny)   2018-06-30 16:47:00
婚姻是私人契約 交給民法處理就好了怕變相鼓勵那就放寬標準啊你外遇等於違反契約 國家幹嘛要用刑法?你的婚姻契約還要國家幫你管嗎?講實在的你跟誰打砲還要用刑法管 很荒謬吧
作者: Carnot (Carnot)   2018-06-30 16:53:00
對,所以契約怎麼簽最好的方式也可以自己決定,比如有錢人備註他可以多妻或多夫(全部正室)
作者: amos30627 (Destiny)   2018-06-30 17:01:00
民法有規定婚姻不能重婚啊 契約無效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8-06-30 17:01:00
酒駕影響到不
作者: hl4 (Zec)   2018-06-30 17:18:00
酒駕會危害公共安全,跟通姦能類比喔...
作者: Carnot (Carnot)   2018-06-30 17:22:00
奇怪了,打砲要用刑法荒謬,想跟幾個人結婚用刑法就不荒謬,你的標準呢?amos:你的婚姻契約還要國家幫你管喔?
作者: aruncyu (愛登山的透抽)   2018-06-30 17:51:00
爛標題 你媽知不知道你是gay 你只要回答知道或不知道 跟這樣的題目一樣爛
作者: vm03vm03 (蟑螂小強)   2018-06-30 17:59:00
清官難斷家務事 本來就不該放在刑事罰裡
作者: nksp (Tu m'aimes?)   2018-06-30 18:07:00
女權就拿國際潮流以及父權壓迫(使女人名聲蒙羞)的理由來靠腰了法律保障婚姻可不是只有刑法而已 別把除罪刑法誇大了
作者: WorldPeace26 (金蛇纏絲手)   2018-06-30 19:55:00
就一堆垃圾人渣想要偷吃又不想被抓去關啊除罪化不就是在合理化通姦嗎某人不就是刑法自助餐嗎,噁心死了
作者: cears (抱彩虹睡覺)   2018-06-30 20:12:00
實務上來看,通姦罪就是浪費國家資源在搞私人的家務事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8-06-30 20:24:00
所以我才會說浸豬籠先除罪 通姦用家法私了就行了
作者: WorldPeace26 (金蛇纏絲手)   2018-06-30 20:39:00
浸豬籠讚讚讚
作者: a85316 (No More Pain)   2018-06-30 21:02:00
通姦罪是浪費國家資源處理家務事+1民事的賠償金額提高比讓對方坐牢有用吧
作者: chungkuowei (arthur)   2018-06-30 21:27:00
版主沒水桶你 是不是在鼓勵你發廢文?
作者: ho790308 (ho38)   2018-06-30 22:19:00
不是
作者: expiate (夜露死苦)   2018-06-30 23:16:00
如果沒水桶我保證廢文一大堆
作者: Carnot (Carnot)   2018-07-01 00:18:00
沒水桶你和沒有水桶制度是兩回事,腦袋?
作者: wanters (Reset)   2018-07-01 18:23:00
他們會跟你說 酒駕除罪化酒駕在各種交通違規裡占的比率就會下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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