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系路過
一點淺見,請不吝賜教。
其實貧窮定義在社會福利上有分絕對貧窮跟相對貧窮,原PO指的是相對,因為「偶爾還能負擔娛樂」。
雖然我們學的東西是有指出貧窮家庭如果拿到社會福利或是被貼上貧窮標籤可能會產生「被烙印感」,但貧窮跟仇男仇女沒什麼特別關聯。
現代養兒防老的觀念還是存在,但台灣已經面臨高齡化社會及少子,除了貧窮的階級複製外,低薪問題過勞問題都會影響到家庭生活的,養孩子養老人照顧他們等等都需要「錢」與一些「社會福利」的政策。
不能否認窮可能自卑,但你後面說扯到長相問題跟仇男仇女就有點扯遠了。
另外幸福指數我們也有定義,但其實我們都不是那些孩子,我家也曾經因為父母愛賭賭到我一天只有10元餐費(小學時)也沒人看照,但比起貧窮,被拋棄的感覺更重。
但每個人家庭不同,也許有人會覺得貧窮>>其他。
愛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但是尊重理解可以。
我相信除了家庭之外,社會大眾對於窮人家庭的孩子觀感也是很重要。
如果是孩子心中的好父母那貧窮也不一定是壞事,事實上家裡有錢但原生家庭更不好的例子也不少。
雖然社會福利一開始起源就是貧窮開始再注意到其他社會問題,但個人是覺得你有點扯太遠也有點會傷到孩子XDD
※ 引述《wiwi951236 (wiwi)》之銘言:
: 以下個人想法抒發
: 不喜歡可以直接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