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住持為網交女還俗 卻反目互控性侵搶奪

作者: caeasonfb (eason)   2018-06-21 09:19:49
男住持為網交女還俗 卻又反目互控性侵、搶奪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盧姓離婚媽媽與林姓住持網交後,林男應盧女要求還俗,但2
人後來疑因感情破裂,盧女控林男性侵,林男也控告盧女未經他同意,擅自到寺廟拿走其
戶口名簿、手寫信紙,一審依竊盜罪判盧女拘役50日,盧女上訴,高雄高分院改判15日、
易科罰金1萬5000元,仍可上訴,另,林男被控性侵獲不起訴
判決書指出,41歲盧女已離婚、育有1女,她在網站「愛情公寓」認識林姓男住持,兩人
交往,2016年10月,林男應盧女要求還俗,因缺乏證明文件暫未辦妥,便回到寺中寫下表
明還俗信條,隔天盧女由陳姓男友人陪同走進辦公室,拿走戶口名簿、單據及信紙。
一審認為盧女趁林男不在竊取其物品,依竊盜罪判拘役50日,盧女上訴,辯稱信紙是男友
林姓住持寫給她,合議庭檢視信的內容是住持自白,坦言與盧女在2016年9月發生性關係
,受其多方照料及陪伴就醫,曾找人修繕屋頂等,並寫下懺悔句「我破壞佛門清規,愧對
善信,有辱僧團,自即日起還俗,接受法律制裁,僅此!」。
林姓住持堅稱信是要寫給徒弟的,表示對自己的懺悔,但高雄高分院採信盧女所稱,是她
要求林男為她所寫,認定盧女拿走信紙不屬竊盜範疇,改判拘役15日,寺方低調稱此為個
人行為,強調該案與寺方沒有關係。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461916
心得: 愛情雖可突破任何限制,卻也常使人衝昏了頭做出不理智之事。
且現在負權當道,隨便都可以吉一波。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啊。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8-06-21 09:24:00
住持應該可以結婚吧?
作者: leoth (小貓)   2018-06-21 09:31:00
日本可以!!
作者: qazStarStar (我不是派大星)   2018-06-21 10:06:00
這回你有麻煩了 方丈為人很小心眼
作者: cms6384 (生死有命)   2018-06-21 10:22:00
論騙廟產的可能性
作者: yosicou (阿修羅道)   2018-06-21 10:46:00
得罪了方丈還想走~
作者: sugachowada (塗鴉廚)   2018-06-21 10:49:00
這部喔我看過 朝九晚五嘛
作者: nanasport (烏龜達人)   2018-06-21 10:50:00
真的是佛系男友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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