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被告公然侮辱(後續)

作者: rfadslakk (likefish1031)   2018-06-13 13:02:34
補上後續,簡單來說我與三寶發生行車糾紛,對方開車衝撞我機車,造成車損,但人沒受
傷,而我盛怒之下比中指回嗆,被三寶告公然侮辱。
我想給被告公然侮辱的人一些參考
第一,妨害名譽案件不會影響良民證,而一般企業單位也只看良民證,所以不管是在
訴訟中還是定案後都不會影響到你的工作,所以放心地去處理吧。
第二,公然侮辱的要件有公然跟侮辱犯意兩點,要兩點都成立才會有公然侮辱的適用
,所以建議你如過被告公然侮辱,你可以從這兩點去解釋,例如當下沒有其他人,就不構
成公然,或是你並非侮辱,例如我這個案例我強調這只是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情緒抒發。
但切記最好誠實以對,或是你可以多花一點錢請律師,因為檢察官也不是白癡。
第三,接續上點,法律上罪原則上是分開的,例如你今天被8+9圍毆的時候罵了一句
幹XX,8+9也可以告你公然侮辱,但檢察官與法官還是會看因果關係,就像最近這個案例
跟我很像
轎車違規遭機車乘客比中指罵「幹」 檢:情緒宣洩不起訴
https://goo.gl/z23UzC
第四,法律只保護積極使用他的人。以我的案例來講,對方與我發生交通事故,但當
下我沒有要求交通鑑定,這是我第一個失誤(對方說要帶爸爸去洗腎),第二點失誤是對方
造成我車輛毀損,我也沒有立即保全證據並提起毀損罪告訴。這些權利你不使用或者你不
知道,它們不會主動保護你,你只能傻傻地被懂法律的人玩弄。
第五,接續上點,不管發生任何事情,記得一定要「重重拿起、輕輕放下」不要輕忽
對方不要臉的能力,不管再小的交通事故都要報警、再小的傷都要去就醫開證明,還有不
要體諒或是擔心增加警察的工作量,警察是不會在偵查庭上幫你說話的。也不要擔心浪費
社會資源,你的善良在法官面前什麼都沒有。
第六,程序上大概是2~3個月後收到偵查庭通知,看案情開1~2次偵查庭,接者你會
被起訴、緩起訴、不起訴,這中間你們也可以試圖和解(庭上或庭外),其中如果你是公然
侮辱初犯,且犯後態度良好(配合檢方調查),被緩起訴的機率很高,我當初就是以爭取緩
起訴為優先。
第七,了解你的權利在哪裡、你最重視的是什麼、你最大的損失範圍。以我的案例來
講,我的權利在於可以提起毀損罪告訴(還沒過6個月)、我沒有侮辱犯意,我最重視的是
快點結束(正逢重大考試)、我最大的損失範圍估計經過1年的審理最終判賠1萬元以下。列
出上述的要點後再去想你該如何行動。這裡簡單說一下出席偵查庭你可以遞答辯狀上去,
幫助檢察官了解案情與你的需求,我一開始並不知道對方是不是厚臉皮死三寶,不知道會
不會想跟我鬧到底,所以我偵查庭是以爭取緩起訴為目標,但後來庭上在檢察官幫助下,
換得我只要道歉就可以撤告,在時間跟律師費的權衡下,我選擇直接跟對方道歉。
第八,檢察官也是人,你態度良好,配合調查,你有理有句,通常能換得公正的處理
方式,但這是不碰到老鼠屎的情況下啦。
第九,律師費用方面,答辯狀一張1萬元以下,出席2~5萬跑不掉,我個人認為當你
遇到這類的案件,你可以先觀察對方是不是訟棍,在考慮你要投入的成本。
第十,這次我有去申請法律扶助諮詢,但因我沒有低受入戶所以也只是諮詢,基本上
法扶不太能對個案給太多意見,但讓我對程序上的了解很有幫助,法扶諮詢時間一次是15
分鐘,可以事先用電話預約。
結論,碰到這類案件不用太慌張,誠實面對自己跟評估損益,還有積極行動,通常不會有
太差的結果。事後我也直接去買一台行車紀錄器了,檢舉死路上死三寶,幹。
作者: jetaime851 (jetaime)   2018-06-13 13:10:00
有報警做筆錄後不是自動送交通鑑定?只是要看的話還要申請
作者: ypj520 (ypj520)   2018-06-13 13:24:00
順序是他撞你 你比中指 他說要洗腎先走?
作者: InHanchiao2 (InHanchiao2)   2018-06-13 13:27:00
交通事故筆錄完會直接送鑑定?申請不是還要幾千塊嗎@@
作者: jetaime851 (jetaime)   2018-06-13 13:47:00
查了一下 想成初判表了 感謝I 大~
作者: hwa6519 (鴨皇)   2018-06-13 13:57:00
你怎麼告毀損 毀損又不罰過失 車禍損壞只能提告民事求償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06-13 14:30:00
原PO有提到對方是故意衝撞但最好有相關證據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8-06-13 15:07:00
年輕人就是年輕人,比無名指就沒事了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8-06-13 15:47:00
所以她撞你的部分呢,告了嗎
作者: amilus0 (露可可)   2018-06-13 18: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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