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愛罵台女都母豬,但台男根本就「壞人卡大

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2018-05-31 15:22:35
※ 引述《demitri (forever)》之銘言:
: 性侵不起訴 只代表證據不足
: 難以成案 不是沒告到就是誣賴好嗎?
: 另外 原文中的'誣告'包含所有的誣告
: 不只是性侵誣告
: 如果”所有“誣告比例 就這麼低(一年不到百件)
: 那性侵誣告成立比例一定更低
: 性侵其實很難舉證
: 你要有證據 通常要有體液dna等等
: 或是日記 或是監視器/自拍證據
: 就算有這些 也很難舉證是強迫
: 每次看到某些男生
: 最愛訕笑那些告性侵沒告成的
: 都覺得很無言 萬一性侵是真的呢?
: 你可以同理男的 但訕笑女的 就太過了
: 大家不是神 不知道真相是怎樣
: 這世界上多得是證據不足
: 讓性侵犯逍遙法外的情況
: 你怎麼知道笑到的不是那一個?x
: 如果這樣就要說亂告性侵的黑數很多
: 那同樣的 性侵黑數恐怕也很多
: 各國一直以來都會做性侵黑數統計
: 統計的是”性侵沒有舉報“的人數
: 還不到法律階段喔
: 即使是先進國家
: 或像台灣這樣男女相對平等的社會
: 性侵被害人因為礙於種種壓力
: 不敢出面的情況還是存在的
: 會敢亂告的 一般不是恥力特別強
: 不然就是男女關係混亂
: 被逼到狗急跳牆 先裝受害者
: 一般女生難道會喜歡當性侵受害人喔?
: 臉哪裡擺啊?
: 總之 這種擔心亂告性侵
: 就矯枉過正的把”不起訴“通通當成誣賴的
: 甚至嘲諷通報的女生 真的蠻糟糕的
在你發這篇文之前,有沒有想過一件事
為什麼以前
人!們!都!會!一!面!倒!支!持!
而現在卻開始各種猜忌,懷疑不信任?
很多人都不會去思考前因後果,只看得到眼前
所以這種問題才會無法解決
我就明講了
這種利用社會信任,藉此來牟利的現象正在發生,而且越演越烈
以前有假車禍真詐財,現在則有假性侵真騙錢
還有大家常講的公親變事主
這些人為了一己之私不顧後果的行為,最終就是會撕裂社會
讓人民彼此猜忌懷疑,甚至變得冷漠、自私
還記得歐美跟臺灣的差別嗎?
臺灣人熱情,熱於助人幫人
歐美那邊到哪都怕怕的
就是因為臺灣人的社會信任還是很足夠
但是很不幸的,由於一小撮人的自私自利,正在逐漸瓦解人民之間的關係
舉凡幫人cpr被告啊 勸架被告啊
或者是這種濫用司法誣告的行為
都是在一點一滴消耗社會信任
然而悲哀的是,這種行為法律卻無法給予制裁
只能眼睜睜看著事情發生
所以你這篇文討論這個沒什麼意義
我們應該討論的是那些垃圾,那些人渣
那些人就他媽應該通通處死
殺殺殺殺殺殺殺殺殺
那種垃圾根本不應該留著玷污臺灣
就應該被丟進焚化爐燒毀!
像那種誣告的人,假車禍的人
就應該通通吊死以儆效尤!!!
我生平最恨的就是背叛者了!
這種毒瘤就是在背叛社會信任,千刀萬剮都不為過
你們在這邊發文討論什麼狗屁性侵黑數誣告黑數根本沒有意義
大家落入陷阱卻完全不自知才是最可怕的一件事
懇請各位,不論是男生女生同性戀異性戀各式各樣的人
大家一起共同打擊這種敗類!!!
: ※ 引述《musupotherfo (musupotherfo7)》之銘言:
: : 此篇針對女性誣告性侵的部分
: : 可以看到下面新聞
: : 很明顯是誣告
: : 但因是女性告男性,就僅為不起訴,而非變成濫訴或誣告
: : 若這種會成立誣告,我是不相信那個數據數字會這麼少啦
: :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已婚A女今年5月間,與葉姓男子在龜山區住處發生性
: 行為,事後A女控告葉男性侵他,她指控除5月6日性侵外,同月2、3、4日葉男還曾強摸她
: 下體或強迫肛交。檢方調查,A女說詞反覆,且她若遭葉男猥褻或強制性交,應懼怕對方
: ,但A女卻連續與葉男碰面,不符常情,已予葉男不起訴處分。
: : 檢方調查時,26歲的葉姓男子坦承撫摸A女下體並與她發生性行為,但他堅稱,並未違
: 反A女意願。
: : A女對葉男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她指控,葉男5月2日開車載她,到蘆竹區南崁路一處
: 暗巷強摸她的下體得逞,5月3日又開車載她到同一處再度強摸她下體,5月4日開車載她到
: 蘆竹區湳口路一處暗巷,強迫她配合進行肛交,5月6日葉男再前往她位於龜山區住處內,
: 暗巷強摸她的下體得逞,5月3日又開車載她到同一處再度強摸她下體,5月4日開車載她到
: 蘆竹區湳口路一處暗巷,強迫她配合進行肛交,5月6日葉男再前往她位於龜山區住處內,
: 雙方發生性行為。
: : 檢方指出,A女對於5月6日雙方發生的性行為,在偵查過程中改口為「是你情我願」,
: 前後指述不同;而5月2日她若遭葉男強制猥褻,卻又連續在5月3日、4日與對方碰面,與
: 一般遭受妨害性自主的被害人反應不符。
: : A女另在偵查過程中,坦承她的丈夫要求她報案,她很怕跟老公離婚,才提出告訴,檢
: 方認為,難以排除A女因東窗事發,才提控訴,葉男罪嫌不足,已予不起訴處分。
作者: molle   2018-05-31 15:28:00
重點是要知道在判決確定前最好不要亂評論 你從一面倒支持這邊變成一面倒反對 還是一樣啊
作者: lllolll (lllolll)   2018-05-31 15:29:00
XDDDD好啊,可是我可不可以也打擊一下性侵犯阿他們也好恐怖噢,是社會的敗類,好男人的叛徒!欺騙女人的信任跟殘害孩童的垃圾!!!噢,不能一面倒噢,不然我就罵明顯性侵的壞人就好了這樣好嗎哈哈哈
作者: s01714   2018-05-31 15:58:00
台女到底怎麼了,拿有罪的人去嘲諷無罪被陷害的人
作者: ganbastar (兔仔的主人)   2018-05-31 16:09:00
就台女啊不然咧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8-05-31 16:15:00
可以啊,你吊死性侵犯不好嗎?本來就是垃圾有什麼好懷疑的
作者: lllolll (lllolll)   2018-05-31 16:21:00
不是台男每天在拿誣告新聞在嘲諷無辜台女嗎?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8-05-31 16:22:00
跟性侵犯有啥關係你嘲諷性侵犯台男跟我又沒關係
作者: lllolll (lllolll)   2018-05-31 16:26:00
人家不是回你辣,是回上面的大大歐
作者: mytholin (芈蒐林)   2018-05-31 17:07:00
你說服我了
作者: jimmyyang (諸行無常)   2018-05-31 18:44:00
各種崩潰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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