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在檢舉板推文被桶所以有這個疑問
話先說在前頭被桶我完全認了
畢竟板規就在那邊我的確是違反了
目前檢舉板的板規是這樣的
8. 未經板主要求提出說明,請勿回文、推文。違者退文,推文者則禁言一個月。
但問題來了
現行檢舉板的運作是這樣的
當一個檢舉案成案
板主群在文章內推文表達意見
達半數以上同意水桶
所以有爭議的案件
常常看到會有板主在下面討論
但既然板主群都要花時間決定桶不桶
為什麼不開放被檢舉人一起參予討論
一來可以增加被檢舉者的權益
二來可以降低誤判和私信板主所花費的時間
另外聊天組務板的板規是這樣
5. 為了維護看板板面秩序,申訴/檢舉事件非當事人或板主請勿回文,
違者依情節輕重得予刪文、退文或處禁言30日以上。
也並沒有因為讓被檢舉者參予討論就讓看板秩序大亂
板規都同意讓被水桶者有翻案的權益
如果一個案子是可以被翻案的
那為什麼不在被水桶前就避免掉之後這麻煩的程序?
而且我覺得板主群在推文吵架對板面影響還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