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七年前在新莊買大套房21坪1+1,一坪20萬,上個月賣掉成交價六百多萬,而這七年我
租給一對從雲林上來打拼的夫婦,一個月租金一萬五,我總共收了一百萬的房租,加上後
來賣掉賺的,扣除兩次仲介費跟裝潢所花的錢,還是有賺兩三百萬。用賺的錢和原本的頭
款,現在我改買桃園大兩房加車位八百萬。
我很歡迎多一點人租房不買房子,那我的房子就不用擔心沒人租,話說妳想用四百萬買大
台北地區的套房,不是不可以,只是現在買賣房綁稅金六年,我覺得要考慮你未來六年住
的地點跟空間需求,可以多存錢,要就買個二十坪以上的能堪用比較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