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內褲脫掉不上車 學長慘被學妹告

作者: 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   2018-05-12 15:51:51
新聞標題:
內褲脫掉不上車 學長慘被學妹告
新聞內容: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北部一名女大生和陳姓學長互有曖昧,兩人在前年10月某日夜晚
在學校導師室聊天,從打情罵俏進展到親密接觸,而女大生脫掉內褲後,突然想到「前男
友」,拒絕與學長發生關係,而學長也尊重其決定,不料事後女大生竟控告學長強制猥褻
及強制性交未遂罪,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該女大生原有交往多年的男友,陳姓學長在女大生與男友分手後
展開積極追求,兩人很快就發展出曖昧關係。前年10月某夜晚,兩人和其他同學在導師辦
公室開會到深夜,最後只剩兩人在辦公室內,趁著夜半無人時進行愛撫,不過最後女大生
認為進展太快,心中仍無法忘掉前男友,學長也尊重她的決定。
不料過了10個月,女大生控告陳姓學長當天不顧她的反抗,將手伸進上衣內摸胸,還在她
耳邊輕聲說「想要」,奮力掙脫後跑回宿舍痛哭還吵醒室友。陳姓學長到案時說明當天兩
人的確有接吻愛撫,過程中她想要有進一步發展,女大生起初略有閃躲,有問她「是否不
舒服」,但女大生搖了搖頭,自己把衣服一件件脫掉,但就在她把內褲脫掉時,覺得兩人
進展太快,自己也尊重她的決定。
檢察官也傳喚女大生室友做證,指出當時沒有遇到她跑回房間大哭而被吵醒的情形,但女
大生曾告訴她此事,曾質問既然陳姓學長對她不禮貌,為何2人還有來往,但女大生僅微
笑帶過,沒有正面回答。檢察官認為全案僅有女學生單一的指訴,並沒有其他證據可以證
明其指訴為真,因此認為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新聞連結: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419856
心得:
才十個月!!!! 才十個月!!!!
女孩兒的心是那麼脆弱 十個月後悔了不行嗎?
當下沒有不要 十個月後不要是不行嗎?
為什麼法律對脆弱的女孩兒那麼不公平~~~~
台灣的女權為什麼那麼低落~~~~~~
這父權的社會 難怪女孩都不想留在台灣都想出走了~~~~
女版的女孩兒們 我們一起來要求修法
三百年後如果後悔也還可以告好不好~~~~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8-05-12 16:13:00
沒錯,一起為台灣女權發聲
作者: andt5214 (阿猩)   2018-05-12 17:10:00
10個月後看到某牌包包 突然需要錢真的需要學長幫忙一下
作者: wz02022 (Jeter)   2018-05-12 18:55:00
ID少個英文字0.0慘 女人心 海底針有些妹子話都講的很含蓄模稜兩可 曖昧不清 沒擔當做肯定
作者: psyche (時間不存在)   2018-05-12 21:17:00
幫男生Q_Q可不可以乾脆主動調查濫用司法或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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