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atista1980 (生活要精采)》之銘言:
: 這問題,我覺得應該要更精細一點,依據年齡,收入跟用錢的方式來做一些討論
: 我覺得28歲之前的月光族是可以接受的。
: 某些情況下,在這年紀的收入可能也高不到哪去,比如博士班; 而這個年紀也是進修投
資
: 3萬以內的月薪我覺得月不月光跟本差異不大,重點是怎麼拉到5萬或更多。
: 今天如果是28歲以上,或是薪水5萬以上,月光就不是什麼好事了。你總是要有第一桶
金?
: 有時候活在當下也不見得錯到哪就是了
: 年輕去歐洲5萬可以混個10多天
: 現在去一趟至少噴個10萬
: 加個老婆會變20萬
: 加個小孩變3-40萬
: 從沒有陸客的悠閒,到滿坑滿谷的陸客跟印度人,也只能說日子真的回不去了
: 總之,薪水低=>趕快拉高薪水
: 有錢=> 想辦法讓錢滾錢
: 過猶不及,不用為了省錢過無趣的人生,但也不該不為自己家人的未來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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