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一個網紅要有多少粉絲,才能活得下去?

作者: joanzkow (星浪)   2018-03-24 23:50:35
人人想當網紅...一個網紅要有多少粉絲,才能活得下去?
擁有多少粉絲,夠我維持生活?
說到全球最為知名的網路預言家和文化觀察者,就不得不提及美國《連線》(Wired)雜
誌創始主編凱文.凱利(Kevin Kelly)。很多人都知道凱文.凱利在其著作《技術元素
》(The Technium)中提出「1,000 位忠實粉絲原理」(1,000 True Fans),裡頭這樣
描述:「任何從事創作或藝術工作的人,如藝術家、音樂家、攝影師、工匠、演員、動畫
師、設計師等,只要能獲得1,000 位粉絲,就能維持基本生活。」他對忠實粉絲的定義,
是會購買你所有作品的人。
即使已經買過你的作品,一旦推出豪華版,還是會心甘情願再買的人;或者開兩百公里的
車來聽你唱歌的人;會追蹤、能馬上知道任何關於你最新消息的人;是會參加你開店儀式
的人;是那種會買你的紀念衣、紀念杯和周邊商品的人;是那種會用各種方式請你簽名的
人;他們總是迫不及待的等著你的新作。這種人就是你真正的、忠實的粉絲。凱文.凱利
認為,從事創作或藝術工作的人,需要直接與粉絲建立互動關係,拉高又低又平的銷售量
(長尾端)。
他還認為,這種模式的重點在於第一、創作者不需要成功就能夠生存;第二、需要中間人
、經理人或代理人照顧這些支持者;第三、越能直接和粉絲接觸,創作者維持生活所需的
忠實粉絲數目就越少,所以,最好的粉絲是死忠粉。
實際上,所需的「死忠粉」人數可能因情況而異。比如畫家也許只需要500位忠實粉絲;
但電影從業人員,也許至少需要5,000位。不同的經濟條件,所需要的粉絲數肯定也不同
,必須親身體驗才能知道到底需要多少死忠粉。一旦運用忠實粉絲模式,自然就會了解真
正需要的粉絲數。
凱文. 凱利還提到社會學家露絲.桃斯(Ruth Towse)的研究,他調查英國的藝術家,
發現平均收入大多在貧困以下。對此,凱文.凱利的提議是:「對於創作者來說,我們應
該在窮困和超級巨星之間,找到一個『安居之所』。我不知道實際的數字,但我認為一個
藝術家只要肯下功夫,在科技的幫忙下得到忠實粉的支援,應該能夠培養1,000 位忠實粉
絲,得以體面的生活。」
1,000 位忠實粉絲原理,重要在於「分類」
英國牛津大學(University of Oxford)人類學家羅賓.鄧巴(Robin Dunbar)教授也曾
提出「150定律」。他根據猿猴的智力與人類學社交網路試驗,推斷出人類的智力允許下
,擁有穩定社交的網路人數是148人。如果四捨五入就是150人,這就是社交網路研究中著
名的「鄧巴數字」(Dunbar's number)。
很多社群網路服務(Social Network Services,簡稱SNS),就是以鄧巴數字為基礎,算
出人類的社交人數上限為一百五十人,能夠深入交往的人數為二十人左右。這點也在網路
社群中得到印證。
臉書專家、社會學家卡梅倫.馬龍(Cameron Marlow)就曾表示,臉書用戶的平均好友數
是120人。而且平均擁有120位好友的男性,裡頭只有7位能夠讓他在圖片、狀態、留言上
互動。而女性用戶則明顯善於交際,她們通常留言給超過10位以上的好友。男性用戶一般
只與4位好友利用電子郵件、聊天交流,而女性用戶則是6位。當然,這是西方的研究結論
,只具有參考價值。
我們相信在中國的話,這個數字會更高。不論是凱文.凱利的「1,000 位忠實粉絲原理」
,還是羅賓.鄧巴的「150定律」,以及來自卡梅倫.馬龍對臉書用戶的調查,我們都會
發現人類的社交規律,存在一個大致的範圍。對於網路社群而言,這樣的規律是客觀存在
,而牽一髮、動全身的現象,很可能只是一種理想狀態。
「1,000 位忠實粉絲原理」最大的意義在於粉絲分類。目標粉絲需要著力培養,加強彼此
互動的效果,再讓他們帶動其他粉絲。而這些目標粉絲,可以圍繞在網紅周圍,成為次級
意見領袖。
另外值得一提的案例是2016年阿里巴巴集團,曾在上海的豪華酒店舉行首次APASS(按:
為阿里巴巴集團的黑卡服務)會員聚會,大約50多位頂級消費者現身。
他們在一年內,到淘寶、天貓上的個人年消費最高達80萬元,主要是購買保養品、旅遊用
品。他們既愛消費品,也買收藏品,在淘寶上買的藏品多到可以開間小型博物館。從「
1,000 位忠實粉絲原理」出發,我們就很容易理解此現象,對於APASS會員而言,他們不
僅是淘寶、天貓的頂級會員,還是網路社群中的次級意見領袖。
APASS群體其實可細分為四個群體,第一類是「時尚媽媽」,她們身上有很多標籤,年輕
媽媽、中產太太、愛家庭、愛旅遊、愛海淘、引領潮流;第二類是「商業菁英」,他們熱
愛公益,具備社會責任感,往往是外商高階主管、私人企業老闆;第三類是「網購達人」
,這個群體年輕且十分關注流行,熱衷於分享和交流,是典型的「白富美」和「高富帥」
;第四類則是「創業群體」,他們是非常忙碌的工作狂人、創業一代。在激烈競爭的環境
中,擁有這樣的粉絲,當然非常幸福。
另外在直播平臺中,每個女主播背後,都有大量忠實粉絲和少數重量級粉絲。在2015年的
一場三個小時的直播中,一名男粉絲在某平臺上,一次就花大約5萬元在網紅上。這些死
心塌地的故事,實際上每天都在發生。其實這些捐贈大禮的粉絲,只是為了表達崇拜、圖
個開心而已,彼此連真實姓名可能都不太知道。
還有一種是刻意培養粉絲的例子,例如全球最具話題的女神卡卡,就有意培養自己的忠實
粉絲,並且稱之為「小怪獸」。每當他出席活動時,就選擇先透過小怪獸們,再傳遞給其
他粉絲。
https://goo.gl/ZqUxNr
不知道大家對網紅的看法,這個時代網紅經營的好
賺錢比一般小藝人要來得快多,但不少人會質疑這是種淺碟化的供需互取
在網路上還是有很多頗有深度的網紅,不知大家對這個全面網紅化的時代有什麼看法呢?
作者: clue5566 (clue5566)   2018-03-25 00:03:00
10萬以上才有代言粉絲
作者: ismyluv (luna)   2018-03-25 00:21:00
腦粉重質不重量,一個乾爹抵一千個阿宅
作者: tonist9808   2018-03-25 00:47:00
之前聽分析一支影片大概要30萬點閱
作者: ko782 (瑟瑞忒)   2018-03-25 06:44:00
開個粉專 嗆個館長上個新聞 你就是網紅
作者: x19x (心輪)   2018-03-25 10:08:00
吸引的粉絲層級才是重點,所以要看本身有沒有料
作者: ts01788532 (Jxx)   2018-03-25 10:27:00
一個有錢的乾爹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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