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備考的水深火熱,為了維持生活一些開銷,
接了一些長期合作的小案子來做。
這次其中一項是活動的報名表單,
拿到資料整理好後馬上去網咖把東西key好發佈公告。
結果剛剛書唸到一半,
老闆來電說他不小心按到delete把整個表單上的活動訊息跟注意事項全部清空,
要我再po一次。
我明白告訴他,東西我沒有留底,
建議他把已經發出去的公告跟當初他給我的資料一部分複製貼上,
只是剩下75%左右的內容必須重打。
對方說 “那你現在操作吧”
我也就下意識的回答:“我現在沒有電腦使用。”
結果對方回我:一句沒有電腦用就可以這樣不負責任嗎?!
聽到這句我就一把火上來了,東西我不是沒做吧?
我這樣很不負責任嗎?
做出來的東西他不是沒拿到,也已經再使用了,
因為他手滑,我就得馬上幫他處理善後?
想請教有接這種小案子經驗的板友:
東西都給了,結果對方自己出差錯要求你要再無中生有一次把東西給他,
這種事到底誰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