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性侵偷拍淫片害準新娘被休 李宗瑞再判

作者: chizunaYuki (冰雨)   2018-03-20 22: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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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
性侵偷拍淫片害準新娘被休 李宗瑞再判賠200萬
新聞內容:
淫魔富少李宗瑞被控對20名女子偷拍、性侵,其中代號H的被害女子2011年間被李約到夜
店喝酒聊天,後來H女喝了李男遞給她的水竟失去意識,被李帶回住處性侵併偷拍過程,
2013年李案爆發後,影片外流,H女的男友看到影片無法釋懷,兩人婚事因此告吹。高院2
014年判李須賠償H女175萬元,案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一審今天加碼判李須賠償200萬
元。可上訴。
依據前審判決,李宗瑞與H女是朋友關係,2011年5月21日晚間,李以失戀心情不好為藉口
,邀H女到台北市信義區「Spark」夜店喝酒聊天,H女喝2杯香檳後想回家,李卻將她隨身
包包搶走,不讓她離開,並一再說服說他的司機已在門口等,可送H女回家,H女只好答應
讓他送,但離開前喝下李遞給她的一杯水,竟失去意識。
判決指出,H女自稱從小功課優異,自律甚嚴,平日根本不常進出夜店,深知自己酒量底
線,絕不會讓自己喝醉,沒想到李宗瑞竟利用她對他信任,以失戀為幌子設局性侵。
2013年10月,H女的男友經由朋友告之,驚覺網路上流傳的李宗瑞偷拍影片中,竟有一名
被害人是H女,男友立刻把H女叫回家看影片,質問她怎麼會這樣,雖然H女解釋當時失去
意識,但男友不相信,兩人原定隔年要結婚,男友實在受不了這件事,決定分手。
H女接連遭遇巨大打擊,嚴重憂鬱想輕生,因此辭去工作,向李求償200萬元。李宗瑞雖辯
稱H女與他合意性交,過程中還說「舒服」,但法官認定李趁H女意識不清無法抗拒時性侵
、偷拍,2014年判他須賠175萬元。
李宗瑞案20名被害女子中,有18名被害人提告求償,法院先前已判李男須賠償其中9人共1
225萬元確定;此外,高院更一審日前另針對代號C9等6人求償部分,判李須賠6人各175萬
至255萬元不等,合計1325萬元,將來若就此判決確定,連同本案共須賠償18女子2750萬
元。
刑事部分,法院先前針對11名被害人部分,依妨害秘密罪、乘機性交罪判李宗瑞應執行20
年徒刑定讞,李服刑中。至於另9名被害人部分,高等法院更一審去年合併判李39年2月徒
刑,目前由最高法院審理中。(丁牧群/台北報導)
新聞連結: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320/1317979/
心得:
讓我們回顧一下:
月事妹主動口交喊「舒服」 告李宗瑞性侵不成慘遭退婚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富少淫魔」李宗瑞性愛偷拍影片去年在網路瘋傳,其中一名影片女主角「月事妹」,原
定年底要與男友結婚,未料男友看到她與李翻雲覆雨後抓狂,不但要求退婚,還要她把訂
婚鑽戒還來,事後月事妹不甘心怒告李宗瑞性侵,反被法院認證是自願「好喜歡」,只能
感嘆:「我的人生被他毀了……。」
「我還花5百元計程車錢,氣死人!」根據平面媒體報導,月事妹前年7月在信義區知名夜
店Spark喝酒,當晚李宗瑞邀她回家「開轟趴」,月事妹自稱「失憶」,不記得發生何事
,醒來時已天亮,李還睡在她身旁,裙子雖在但內褲不見了,她只好穿著李宗瑞的內褲叫
車回家。
當天返家後,月事妹一直昏睡到下午5點,醒來竟看見李宗瑞傳來簡訊,誇讚她昨晚表現
並附上偷拍影片,「我有未婚夫要結婚,千萬不能讓人知道!」月事妹擔心別人知道此事
,當晚就衝到Spark找李宗瑞,要求他刪除影片。
在月事妹哀求吵鬧下,李宗瑞只好刪去手機內2人性愛影片,月事妹目睹李按下刪除鍵,
心想這樣就沒問題了,她可繼續回去過她的日子,未料隔了一年「富少淫魔」事件爆發,
她與李宗瑞炒飯過程也在網路上瘋傳,有朋友認出「她不是XXX嗎?」周遭謠言四起。
「是喔,那我身材好不好?」月事妹原想靠裝傻瞞混,但這招騙得了別人,騙不過與她同
床多年的男友。去年11月,男友終於看見了月事妹的性愛影片,目睹未婚妻戴著他送的大
鑽戒,主動替李宗瑞口交,高喊「好喜歡」、「好舒服」,還讓李宗瑞射在身體裡,男友
情緒崩潰幾近抓狂,立即約月事妹出來談判。
聽到男友打算解除婚約,月事妹祭出眼淚溫情攻勢,希望他能念在多年舊情再給一次機會
,突然解除婚約她無法跟父母交代,男友不領情,反嗆聲:「不然我把影片傳給你爸媽看
?」月事妹見已無挽回機會,只好把婚戒乖乖退還給男友。
好好的日子就這樣毀了,月事妹越想越生氣,她自認當天值生理期,陰道裡有衛生棉條,
李宗瑞不顧一切性侵她,毀了自己的幸福人生,憤而提告性侵,但受命審理的法官蔡羽玄
反覆觀看性愛影片,「看到都會背了」認定月事妹意識清醒,性愛過程主動詢問「有無戴
套」,與李宗瑞互動親密,判李免負刑責。
月事妹告人不成反被法院認證,現在常要擔心友人在背後指指點點,一夜風流付出如此大
的代價,令她悔不當初。除了月事妹外,另有6人告李宗瑞性侵也敗訴,當初以為是鐵證
的偷拍影片,反證明了她們是自願與李上床。
原文網址: 月事妹主動口交喊「舒服」 告李宗瑞性侵不成慘遭退婚 | ETtoday社會 | E
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31010/280618.htm
關鍵字:
好喜歡 / 舒服 / 男友的大鑽戒 / 咬 /
功課優異 / 自律甚嚴
法院認證
https://i.imgur.com/qFa76va.jpg
宗瑞哥真的是回收業者的救星
拯救了多少失足少男,讓他們不用一輩子戴綠帽
偉哉 李公 宗瑞
讓我們勉懷您
什麼咖小會去夜店,大家現在清楚了吧!
不要再相信去夜店只是跳舞的鬼話了
不是去賣的,就是去亂搞的好嘛!
自律甚嚴的良家婦女會去夜店根本科科
至少我是沒看過啦
※ 根據板規9,需附心得至少二十字繁體中文字。
作者: mathores (Mathores)   2018-03-20 22:55:00
男性去夜店就不用受批評,科科,蒸蚌
作者: icake729 (是潮蛋糕兒)   2018-03-20 22:58:00
論家去ya電也有單純放鬆聽音樂跳舞的好嗎?鼻要一竿子打翻一整船人好咩?
作者: Leesanity (無畏)   2018-03-20 23:04:00
宗瑞葛格484女星照妖鏡?
作者: deathly (隱者)   2018-03-20 23:04:00
你484仇女 讓更多台灣人知道這則新聞 台灣司法仇女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8-03-20 23:05:00
同個人啊?
作者: deathly (隱者)   2018-03-20 23:05:00
這都是個案啦 去酒店哪有什麼 不去的也會讓您帶四級盔啊
作者: yayaya9487 (yayaya)   2018-03-20 23:05:00
人家只是玩玩 過分嗎
作者: deathly (隱者)   2018-03-20 23:08:00
看到台灣這麼不尊重女性身體自主權 真的覺得台灣沒救了台女#1 台灣真黑暗
作者: Leesanity (無畏)   2018-03-20 23:10:00
回收業者ㄉ守護神
作者: aabbcc610 (阿中)   2018-03-20 23:14:00
到底是哪個啦都都不出來
作者: s01714   2018-03-20 23:15:00
自己劈腿全推的一乾二淨,台女
作者: color3258 (極至透明邊緣魔法師ANN☑)   2018-03-20 23:16:00
你等一下會被桶 因為這裡是......沒事兒 沒事兒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8-03-20 23:18:00
對不上啊,一個判賠兩百萬,一個不用賠,是同一人嗎?
作者: jgs0213 (jgs0213)   2018-03-20 23:21:00
女星照妖鏡XD
作者: fairyofmoon (工作 是 為了 不工作)   2018-03-20 23:28:00
李爺為民除害讚讚讚
作者: kayhung8211 (Kay)   2018-03-20 23:37:00
身邊正常女生 沒有會去夜店的還好沒娶進門 娶到這種家裡再有錢都gg
作者: talesbb36   2018-03-20 23:51:00
感謝宗瑞?
作者: bruce1119 (dapigoo)   2018-03-20 23:51:00
波爾茶代言人
作者: icake729 (是潮蛋糕兒)   2018-03-21 00:23:00
作者: lracneus (拉克尼爾)   2018-03-21 00:30:00
母豬崩潰中
作者: fuhu66 (⊙)(⊙)   2018-03-21 02:16:00
宗瑞哥就是猛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8-03-21 02:48:00
同個人??
作者: realtouso (黑夜黎明)   2018-03-21 03:25:00
幹那個月事妹真的是破麻耶怎麼不被綁起來給大家輪姦啊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3-21 03:56:00
我只覺得既然這個可以判這麼重,食安工安酒駕那些為啥那麼輕。
作者: yukiinsummer (夏季雪痕)   2018-03-21 08:11:00
作者: yameide (雅美蝶)   2018-03-21 08:18:00
不同人好嗎...
作者: Jabarkas (手提箱農夫)   2018-03-21 08:26:00
會去夜店的男生也都是渣啊 你知我知獨眼龍也知 沒有雙重標準 不要老想帶風向說得好像只譴責女的
作者: valentino   2018-03-21 08:44:00
"平常日根本不會去夜店"所以是國定假日就會去嗎XD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8-03-21 10:22:00
Jabarkas那句地圖砲惹吧...
作者: Jabarkas (手提箱農夫)   2018-03-21 10:28:00
用意在糾正類似1F的說法 應該不算吧
作者: bigmao (馬不騾 B.M.)   2018-03-21 10:28:00
恐龍法官恐龍判決再一起...
作者: adapt ( ￾  N)   2018-03-21 11:59:00
崇拜強姦犯的才真不知道是什麼咖小
作者: sbuh0111 (布柯)   2018-03-21 12:21:00
月事妹最後嫁給余文樂 噢耶
作者: babu5461 (一條龍)   2018-03-21 17:44:00
我就是去夜店的良家婦女啊,站在旁邊看而已
作者: weakerman (戴上耳機躲進世界的角落)   2018-03-21 17:45:00
說真的像李那種常去夜店開包廂的金主,真的很少去夜店的人,去了夜店也很難遇到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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