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拍賣網站「成人專區」賣漫畫 有未成年學

作者: qazieru (=w=)   2018-03-09 18:13:00
拍賣網站「成人專區」賣漫畫 有未成年學生猥褻圖案判2月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59472
2018-03-08 15:5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吳姓男子去年6月間,把珍藏多年的9本色情漫畫書刊上
網拍賣,卻被警察買下法辦,台中地院一審認為,吳男透過露天拍賣的「成人專區」販售
,已採取不讓未成年男女觀賞購買的適當安全隔絕措施,據此判決無罪,檢方上訴二審,
台中高分院卻認為,吳男賣色情書刊雖不構成刑法陳列猥褻物之罪,卻有2本漫畫有未成
年男女學生猥褻圖畫,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特別法」,據此撤銷無罪原判
,改判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6萬元。
判決書指出,吳男在2011、2012年間,於高雄市書報攤買9本色情漫畫書刊,4本是小說或
雜誌,5本是漫畫,事隔約6年,去年6月7日下午,他在台中住處用女友的帳戶,在露天拍
賣的「成人專區」內,刊登「18禁短篇情色文學精選」等標題,張貼9本色情漫畫書刊的
封面,卻被北市警局網路巡邏員警看到,花錢買下再法辦,台中地檢署依刑法第235條第1
項公然販賣陳列猥褻物,以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第1項,散布販售陳列兒
童或少年性交猥褻圖畫罪起訴。
吳男辯稱沒有犯意,只想把舊書賣掉,台中地院勘驗內容,認為9本書刊漫畫,是無藝術
或醫學教育價值的猥褻物,但卻沒有暴力、虐待或人獸性交等第一類猥褻內容,屬於第二
類比較軟性的猥褻物,台灣現行法律是可以販售,但必須有所約束,吳男在露天的「成人
專區」販售,會員要點選「我已滿18歲」始能進入,吳男並非恣意在網路上陳列販售猥褻
物,已採取適當之安全措施,另外,漫畫情節圖畫是虛構繪製,不是真實的少男少女飾演
,據此判決無罪。
台中地檢署不服判決而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有異於一審的見解,二審認為吳男於網路陳
列販售9本書刊漫畫,雖採取適當的安全隔絕措施,不構成刑法販售陳列猥褻物之罪,但
卻有「清一色是童貞」、「正確性教育」2本漫畫,構成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
條,販售陳列兒童或少年性交猥褻圖畫的「特別法」規定。
二審認為,這2本漫畫有少男少女裸露猥褻圖畫,還有「這就是中學女生的全裸喔」、「
你是國中生吧?可不可以陪我做愛啊?」等對話,漫畫雖是虛構繪製,但兒童及少年性剝
削防制條例第28條,也將「圖畫」涵蓋在內,避免色狼觀看兒童或少年色情圖畫之後,採
取實際行動去傷害兒童或少年,據此撤銷無罪判決,改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
2月徒刑,可再上訴。
真他媽的垃圾警察跟垃圾檢察官.....
居然缺業績到去逛成人書區告人?
這種鳥案一審被打槍還浪費資源上訴 幹
賣色情漫畫是作姦犯科還是殺人放火?
在別版討論挺大的....這樣畫本本或賣本本的一堆不就都會入罪?
有夠誇張的法案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8-03-09 18:18:00
噁心蘿莉控都應該化學去勢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8-03-09 18:18:00
蘿莉控真是令人感到~矮額~
作者: winditup (發條)   2018-03-09 18:20:00
警察缺業績喔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8-03-09 18:20:00
缺業績啊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8-03-09 18:21:00
這就是中華民國的警察檢察官法官的素質,科科( ̄▽ ̄)
作者: papercutt (papercutt)   2018-03-09 18:23:00
看過死亡筆記本的都應該預防性羈押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8-03-09 18:37:00
噁心 就是噁心
作者: Leesanity (無畏)   2018-03-09 18:48:00
畫的又沒怎樣 不能看喔?
作者: twmadrid (阿偉)   2018-03-09 20:09:00
靠北喔 禁止賣淫 現在連賣書都不行?
作者: sarutobi (溪蓀)   2018-03-09 20:41:00
怪錯人了吧,法律又不是他們訂的,去連署修法啊
作者: s01714   2018-03-09 22:23:00
不懂你在氣啥,新聞內文多看幾次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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