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2018-02-24 11:07:00
▲ 鐘男前往前女友家修筆電遭控性侵,大樓監視器畫面救了他,檢方不起訴。(示意圖
/
NOWnews 資料照)
新北市一名 40 歲的女子,日前與鍾姓男友分手後,因家裡的筆電故障請鐘男幫忙修理,
沒
想到事後卻控告鍾男性侵她,鐘男到案後表示女友雖然「嘴巴說不要」,但也沒有進一步
的
反抗,檢方調查後發現,女子與鐘男離開住家後互動和諧,同時無其他罪證,因此不起訴
鐘
男。
一名 40 歲的女子日前與鐘男分手,但認為鐘男才有辦法修理自己的筆電,女子表示鐘男
前
往住處修理筆電後,竟將她突然抱上床,不顧她出聲反抗,性侵得逞,女子事後控告鐘男
性
侵。
鐘男到案後表示,自己當時情不自禁將女方撲倒,雖然對方有說不要,不過身體沒有反抗
,
認為雙方是合意性交,兩人離開時還有說有笑,並送對方前往捷運站搭車。
檢方調查後發現,大樓監視器顯示女子與鐘男離開後還有說有笑,女子也坦承無確實抵抗
,
也沒有其他證據,因此檢方不起訴鐘男。
關鍵字: 性侵 筆電 監視器 合意性交
https://m.nownews.com/news/2706142?from=mheadlinelist
心得:
此名女性沒有拒絕,不代表這起事件就不算性侵
有看過 「我幫強暴我的人做了早餐」 這篇文章都該有以下概念:
「Only YES means YES(沒有同意,就是性侵)」的觀念,發生性行為須雙方都同意才行
,任何一方沉默、沒有反抗或沒拒絕,都不代表同意。」
男友利用其個人技能,威脅利誘此名女性
使之令加害者不抵抗這次的強迫性交
但檢方不僅未站在受害者的角度來觀看這起事件
更是二次傷害了這個受害者
希望各位女孩兒,跟我一起站出來,為這位女孩發聲
#MeT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