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遭主管約會強暴 男友得知狠心分手
1名30多歲OL,10年前慘遭公司黃姓主管約會強暴,因為需要薪水過活,OL忍辱偷生的留
在公司,但OL交往多年的男友卻無法諒解,為此要求分手,讓女子近乎崩潰。10年後,OL
離開那個傷心地,打起精神好好過生活,但卻從老同事那裡得知黃男又向其他女子伸狼爪
,OL怨自己當初太軟弱,害其他人受害,因此決定不再姑息,勇敢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
依照相關證人的證詞,認定黃男涉有重嫌,依強制性交罪起訴。
這起性侵案發生在2007年1月間,當時正值青春年華的OL,有個論及婚嫁的男友,當時她
在台北市一家公司任職,工作尚稱穩定,唯一的困擾就是公司的黃姓主管有意追求她,但
因她心有所屬,又顧及對方是上司,不太願意撕破臉直接拒絕他。
有一次黃男邀請OL看電影,結束後黃男很紳士的開車載OL返回住處,當天黃男藉故進到女
子住處,並在聊天的過程中鬆懈女子的心房,然後將她撲倒在沙發上,一隻手壓住她的雙
手,另隻手則脫掉她的牛仔褲。
過程中,OL不斷的死命掙扎,哭求黃男趕快停止,但是任憑她怎麼扺抗,黃男的手就像是
黏在她牛仔褲上一樣,怎麼甩都甩不開,黃男在成功脫掉OL的褲子後,性侵得逞。
事發後,OL打電話給直屬主管及幾名同事,告知遭到黃男約會強暴,同時也傳簡訊給黃男
,「我沒有告你是我對你最大的慈悲」,另一方面,OL也向男友坦白,將她被強暴的來龍
去脈告訴男友,原本以為誠實為上策的她,沒想到最後換來分手的結局。
OL怕工作沒了生活也成問題,因此忍辱偷生的在公司繼續工作,直到找到新的工作後,OL
才擺脫這個夢魘,重新過正常的生活。
2015年間,OL從老同事那裡聽到黃男又以相同手法追求另一名女同事,並對該名女同事有
不當舉動,她恨自己太軟弱,當時沒有提告,才會讓其他人受害,因此決定不再姑息,去
年間正式對黃男提告。
黃男到案後坦承當時有與OL發生性關係,但否認有違背對方的意願,但檢察官傳喚知情的
前同事及OL的前男友,確認OL在案發後曾泣訴遭到黃男強暴,還出現精神狀況不穩情形,
認定黃男涉有重嫌,依涉犯強制性交罪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214/1298182/
心得: 女性迫於職場上權勢而與男性主管約會看電影,事後基於信任及禮貌讓主官進到
自己家中聊天,但主管卻藉機性侵,職務權勢更導致女性為了工作只能隱忍。
而知情後的男友非但沒有勇氣一起承受女性被迫害的傷痛及無奈,反而以男性沙
文主義的傳統思維,嫌惡女性生理上的被侵害,並放棄相互信任的情感。
10年後這名女性選擇再次提出勇氣讓事實公開,期待法官的判決能為兩性平權數
立新典範。也期待台男更懂得珍惜身邊相互信賴的好女性。